声明package的语句必须在java类的有效代码第一行,所import语句要放在package 声明语句之后。

import的语法格式为:    import+空格+类全限定名+;

该语句的作用是,当源代码中使用了一个没有全限定名的类时,会先去import语句中寻找被预先“引入”的类,找到后

就会认为那个没有使用全限定名的类就是import语句中引入的类。

 

若需引入一个package中 的所有类,可使用语句:import+空格+包的全限定名+. +* +;

但是这种语法不会引入该package中子包内的类。

 

import语句的的两种语法,私简记为单引进和全引进。

对于‘分别使用单引进和全引进’   与 ‘都使用全引进’    造成引进的类中有重名的情况是合法的。

但是   ‘都使用单引进’  造成引进的类中有重名的情况是不允许的。

 

这是因为由前可知,使用import语句是为了使用类时,能优先认为没有全限定名的类是import语句中引入的类。

而当使用import语句引入的类重名时,该确定优先选择哪个类呢?

通过import的‘单引进‘’语句引进的类的优先级   高于    ‘全引进’引进的类。

虽然通过‘都使用全引进’引进重名的类是合法的,但是,在使用该重名的类时,java仍不知道该使用哪一个类。于是这种

情况下,声明和创建该重名类时需要使用类的全限定名。

 

java会为每个源代码引入默认的类:java.lang.*

String和System 都是这个包中的类,lang是language的缩写。

 posted on 2018-08-28 15:31  庭明  阅读(1901)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