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背锅,从我做起

        一直听闻XX华久居监控安防领域内业内老二(真是滑稽),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和业内龙头企业对接,很顺利,虽为国企,遇到问题,还算能较快找到研发人员来处理,而XX华,相比某些对接过的国企央企,简直是有过之而不及,一个问题可能前前后后按照线索找很多个人,都不一定能解决,区域推平台,平台推区域,而自身提供的SDK接口,自己平台都不用,更差劲的是,官网提供的SDK接口,压根没几个接口能调通,真是坑死了第三方。遇到问题你去找A,直接丢出一个邮箱B,让联系,然后默默发邮箱,等到花都谢了终于回了邮件,让去找C,和C各种沟通,最后C把问题原样发给A来解决,于是继续和A交流,沟通了一会吧,便让去找C,C又让找D,问题到了D手里,前前后后各种操作,最后仍然无解,与是又让去找A解决,最后我实在是无奈,直接把A,B,C,D 和一众吃瓜群众拉到一起,问题整理后一抛,然后他们相互@,深藏于吃瓜群众中。闹不明白的是明明一个纯粹的问题,前前后后找区域负责人,区域开发,平台负责人,平台开发,最后绕了一大圈,花了近两个月,最初的问题又回到最初找的那个人A手里,真是骚操作。

        如果是刚实习那会,锅绝对扔到我身上,如今是不一样了,作为一路摸爬滚打的职场老人 ,不能在任人揉捏。初步操作如下:             

                                                             

 

对于纯开发人员来讲,平时沟通包括邮件,消息之类的一定要做好保存,关键时刻贴图为证,作为开发人员,遇事不推脱责任,但是绝不接受背锅行为,很多时候你吭哧吭哧的做事,但由于外部原因事情未做好,此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说明情况,万不可埋头不语,这样不仅最后被背锅,体现自己能力不足,还会导致失去领导信任,在日后工作中容易被穿小鞋。属于典型的费力不讨好,职场中切记,我之前就深深吃过这方面的亏,毕竟当时社会阅历不足,too young too simple

                                                 

        你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并不是,接下来是现场联调,明面上接口对接已经ok,实际上现场测试仍然无法成功,这就奇怪了,明明是按照接口文档进行的操作,返回值和网站上的数据也有一一对应,为什么现场测试仍然就有问题了, 一拖再拖,断断续续的配合,一个月后终于来了三方现场联调,最后在不断的现场试错和抓包分析下,终于找到问题所在,是开发文档中的某个表状态的参数值标注反了!(居然是状态值标注错误,这个罪魁祸首啊,坑爹啊,大部分接口调不通就算了,结果连文档都是这个样子,唉,不想说什么,总之这个问题是被解决掉了)

       现在结束了吗? 太天真了, 当批量写入人员信息时, 超过5个程序就莫名奇妙直接崩溃掉, 断点连异常都进不去, 日志更没法记录.  这是什么鬼, 当时第二天要演示, 晚上搞到整整 2点, 覆盖重复写入了十几次 ,还是不行, 人数只能成功几个人,小命要紧,只能留到第二天再处理, 后来一步一步断点下去, 发现对方的源码中有一段有点问题, 大致表现为人脸字符串转引用类型是时,申请A空间, 但是在覆盖写入A+1 字节空间, 长度少了1 .  于是果然尝试着在申请+1 空间, 批量写入测试一番, 5个正常,10个正常, 50,100,800个 统统正常, 清空后反复写入多次均正常, 于是乎, 根源就这里. 至此终于告一段落.

当正常展开工作时,一定不要怂,想当初实习的时候带我的师傅强行被背锅,由于台湾那边的项目经理没有理解客户的意思,一个简单的问题,想当然的来个A需求,改完后客户不满意,后依次来了B,C,D,E 总共五个版本,都不满意,最后全区邮件通报,我师傅直接各种邮件截图整理,反手一个抄送上级领导,最后上级还主动过来安慰我师傅。像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人,职场中处处都是,平时做事也没觉得能力咋样,自己的锅甩的比谁都溜。

     遇上XX华这种及其不靠谱的第三方,合作的时候真是能坑死你,各种有一搭没一搭的配合着,也不帮你解决问题,倘若这种事情你看不开,会一直心累,还好经过长期的踩坑之后,对待这种特色公司已经免疫,你改变不了的,就耗着,不到最后一刻他们压根就不会有丝毫的慌张,真到了最后一刻,你以为他们会受到上头领导的压力而开始做事,那你又错了,他们呢,完完全全体现了所谓的:语言上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表面说怎么紧急,要赶紧处理,实际等你腾出时间来双方协调的时,又依旧在各种所谓的拖延中互相推诿,如同一场闹剧。在这场闹剧中,他们会不断的腐蚀你的所有耐心,责任心,会让你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而他们呢,依旧不知所谓仿佛聋子一般,无视外界的声音,好像内心早已没有了自己的声音一般。内部流程的问题还需要一个第三方人员来反反复推动。

 

posted @ 2020-08-13 13:44  郎中令  阅读(30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