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与对象
基本概念
对象:对象表示现实世界中一个具体的事物。对象是类的一个实例,有状态和行为。例如,一条狗是一个对象,它的状态有:颜色、名字、品种;行为有:摇尾巴、叫、吃等。
类:类是一个模板,它描述一类对象的行为和状态。
类与对象的关系
类是抽象的概念,仅仅是一个模板,比如说:“人”。
对象是一个你能够看得到、摸得着的具体实体。
类定义了对象将会拥有的特征(属性)和行为(方法)
类是对象的类型,对象是类的实例
成员变量
Java中对象的属性
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定义的变量被称为局部变量。变量声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结束后,变量就会自动销毁。
成员变量:成员变量是定义在类中,方法体之外的变量。这种变量在创建对象的时候实例化。成员变量可以被类中方法、构造方法和特定类的语句块访问。
类变量:类变量也声明在类中,方法体之外,但必须声明为static类型。
成员方法
Java中使用成员方法对应于类对象的行为
格式:
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类型 参数名){
...//方法体
return 返回值;
}
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作用就是对类进行初始化。每个类都有构造方法。如果没有显式地为类定义构造方法,Java编译器将会为该类提供一个默认不带任何参数的构造方法。
在创建一个对象的时候,至少要调用一个构造方法。构造方法的名称必须与类同名,一个类可以有多个构造方法。
在JAVA中如果不写构造方法的话,会默认加上一个无参数的构造方法,但是如果已经有了一个有参数的构造方法,那么无参数的构造方法就不会默认被加上。
方法的重载
在Java程序中,如果同一个类中存在两个方法同名,方法的签名(参数个数、参数类型、类型排列次序)上也一样,将无法编译通过。 但在Java中多个方法重名是允许的,只要保证方法签名不同即可,这种特性称为方法重载(overload)。
方法重载需遵循如下两条规则:
方法名相同;
参数列表(个数、类型、顺序)不同;
注意:返回值不影响方法重载。
构造方法也可以重载 。
访问修饰符
Java中定义了private(私有的)、protected(受保护的)和public(公共的)的访问修饰符,同时也定义了一个缺省的访问级别,用于声明类、属性、方法的访问权限。
使用public访问修饰符,类的成员可被同一包或不同包中的所有类访问,也就是说,public访问修饰符可以使类的特性公用于任何类;
使用protected访问修饰符允许类本身、同一包中的所有类和不同包中的子类访问;
如果一个类或类的成员前没有任何访问修饰符时,它们获得缺省的访问权限,缺省的可以被同一包中的其他类访问;
private访问修饰符是限制性最大的一种访问修饰符,被声明为private的成员只能被此类中的其他成员访问,不能在类外看到。
继承
继承是Java面向对象编程技术的一块基石,它允许创建分等级层次的类。运用继承,可以创建一个通用类定义一系列一般特性。该类可以被更具体的类继承。
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
继承父类的类称为子类
执行继承时,子类将获得父类的属性,并具有自身特有的属性。
extends关键字用于继承类。
注意:
没有extends,默认父类为Object
只能有一个父类,即单继承
子类继承父类的全部成员,除了private成员
子类与父类不在同包,使用默认访问权限的成员不能被继承
构造方法不能被继承
Java 不支持多继承,但支持多重继承。
继承的特性:
子类拥有父类非 private 的属性、方法。
子类可以拥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即子类可以对父类进行扩展。
子类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实现父类的方法。
Java 的继承是单继承,但是可以多重继承,单继承就是一个子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多重继承就是,例如 A 类继承 B 类,B 类继承 C 类,所以按照关系就是 C 类是 B 类的父类,B 类是 A 类的父类,这是 Java 继承区别于 C++ 继承的一个特性。
提高了类之间的耦合性(继承的缺点,耦合度高就会造成代码之间的联系越紧密,代码独立性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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