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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AD
一些面向对象的设计法则
摘要:法则1: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非(类)继承 组合 (对象)组合是一种通过创建一个组合了其它对象的对象,从而获得新功能的复用方法。 组合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容器类仅能通过被包含对象的接口来对其进行访问。 “黑盒”复用,因为被包含对象的内部细节对外是不可见。 对装性好。 实现上的相互依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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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7-02-27 17:13
R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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