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保证费属于售后服务范畴,将其计入销售费用
只有在实际发生用时据实扣除,产品质量保证才属于或有事项,企业应在期末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金额应按可能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的数额和发生的概率计算确定。
按照预计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由于预计产品质量保证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规定。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

posted on 2020-08-19 13:45  RogerLu  阅读(710)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