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专项储备  ,相当于负债

(2)动用安全储备支付费用性支出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

(3)动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5)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6)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posted on 2020-06-11 13:17  RogerLu  阅读(30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