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设立专用账户,募集客户的资金来投资;
须与自营业务保持独立;
分类:集合资产管理 (1:n)+ 定向资产管理(1:1);
集合资产管理,又分为:非限定(客户资金 > 10W)+ 限定(客户资金 > 5W);
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资金 > 10W);
角色:证券公司、资金托管方、资金存管方;
证券公司负责投资,托管方负责资金的监管,存管方负责资金的存管;
账户:专用交易席位和账户(集合)、专用证券账户(定向);
posted on 2017-10-24 15:46 Offen_Lou 阅读(80)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