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发现这样的想法很科学的,上网搜了一下,关于网络杀人游戏的站点还是不多的,而且似乎也存在种种问题,所以,打算设计开发一个相对较为科学的版本。
需要从宏观的角度考虑一下方案:
作为一个法官来讲,首先,在所有人员入座后,宣布游戏开始,接下来,在所有人员的List中分别指定杀手,警察两个角色的人员,其余人员自动识别为良民。(之所有不利用自动随机的生成人员的身份,是由于考虑到法官的参与性,这样的人为指派其实是法官更容易设计游戏的剧情发展,提高法官参与的积极性,
),接下来,他可以看到的操作界面如下:

图中作为带勾者为法官,瞄准镜代表杀手,脚印代表警察。
法官此时有一组操作集,控制游戏的进程:
天黑:法官和三位杀手进入私聊状态,杀手互相见面认识,讨论后确定受害者后告诉法官,聊天记录private。
杀手返回:系统断开杀手私聊服务端。
警察出动: 法官和三位警察进入私聊状态,警察互相见面认识,讨论后确定需要验证者后从法官处得到相关的身份信息(是否是杀手),聊天记录private。
指出结果:系统断开警察私聊服务端,并要求法官在对应的人员list上指出受害者。
天亮:进入大众聊天区,并由法官在其中宣布天亮,大众刷新页面,可以看到受害者座位的红色小叉并带有序号,表示杀人次序。
接下来就是法官组织大众进行讨论,讨论的规则是这样的:
1、由受害人(警察或是平民)留下遗言,并标志着该人员出局,对于说话的涉及范围不作特殊限制;
2、受害人遗言结束后,自其座位的顺时针方向依次的人员进行指认一个怀疑对象,并且陈述怀疑理由;这个阶段不允许插话,和争辩,仅仅是聆听每个人的发言;
3、在指控轮结束后,在指控轮中的被指控者将依次为自己辩护。
4、辩护结束将进入投票阶段;
5、法官统计票数后,票数过半且得票最多者将受害,如若所有嫌疑人票数都未过半,法官将组织得票最多和次多的两人进行对辩,最后所有人再次对这两人进行投票,必有一人受害。
6、法官再次进行指出结果操作,同时告诉大众该投票受害者(三种身份都有可能)是否具有留遗言的权利,作为杀手被指认,将不具备留下遗言的权利,因此更清楚一点说,法官将告诉大众,该受害者是个好人(包括警察和平民)还是坏人(杀手);
7、大众刷新页面可以看到受害者座位的红叉和序号。
8、如果投票受害者是好人,则大家聆听其遗言。
遗言结束一天的活动已经完成,再次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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