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论 -- 论战争的性质》笔记

1、前言

研究大规模战争的理论是有特殊困难的。可以说,只有很少数人对其中的各种问题有清楚的观念,即了解其中各种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在行动中大多数人是单单以迅速的判断为依据的,而判断有的很正确,有的就不那么正确,这是因为人的才能有高低之分。

所有伟大的统帅就是这样行动的,他们的伟大和天才,一部分也就表现为他们的判断总是正确。因此,在行动中人员将永远依靠判断,而且单靠判断也就足够了。但是,如果不是亲自行动,而是在讨论中说服别人,那就必须有明确的观念并指出事物内在联系,由于人们还很缺乏这方面的素养,所以大部分的讨论只是一些没有根据的争执,结果不是每个人都各持己见,就是为了顾全对方而和解,走上毫无价值的折中的道路。

在这些问题上有明确的观念并不是没有用处的,而且人的思想一般来说都倾向于要求明确性和要求找到事物的必然联系。

 

2、什么是战争

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搏斗,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暴力用技术和科学的成果装备自己来对付暴力。暴力所受的国际法惯例的限制是微不足道的,这些限制与暴力同时存在,但在实质上并不削弱暴力的力量。

暴力,即物质暴力(因为除了国家和法的概念之外就没有精神暴力了)是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敌人是目的。为了确有把握地达到这个目的,必须使敌人无力抵抗,因此从概念上讲,使敌人无力抵抗是战争行为真正的目标。

有些仁慈的人可能很容易认为,一定会有一种巧妙的方法,不必造太大的伤亡就能解除敌人的武装或打垮敌人,并且认为这是军事艺术发展的真正方向。这种看法不管多么美妙,却是一种必须消除的错误思想,因为在像战争这样危险的事情中,从仁慈产生的这种错误思想正是最为有害的。物质暴力的充分使用绝不排斥智慧同时发挥作用,所以,不顾一切,不惜流血地使用暴力一方,在对方不同样做的时候,就必然会取得优势。

这样一来,他就时对方也不得不这样做,于是双方就会趋向极端,这种趋向除了受内在的牵制力量的限制以外,不受其他任何限制。

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本来就包含敌对感情和敌对意图这两种不同的要素。我们之所以选择敌对意图这个要素作为我们定义的标志,只是由于它带有普遍性,因为,甚至最野蛮的近乎本能的仇恨感,没有敌对意图也是不可想象的,而许多敌对意图,却丝毫不带敌对感情。在野蛮民族中,来自感情的意图是主要的,而在文明民族中,出于理智的意图是主要的。但这种差别并不是野蛮和文明本身决定的,而是当时的社会状态、制度等决定的。所以,并不是每个场合都必然有这种差别,而只是大多数场合有这种差别。

由此可见,如果把文明民族的战争说成纯粹是政府之间的理智行为,认为战争越来越摆脱一切激情的影响,以致最后实际上不再需要使用军队这种物质力量,只需要计算双方的兵力对比,对行动进行代数演算就可以了,那是莫大的错误。

总结一下: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暴力的使用是没有限度的。因此,交战的每一方都使对方不得不像自己那样使用暴力,这就产生了一种相互作用,从概念上讲,这种相互作用必然会导致极端,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一种相互作用和第一种极端。

 

社会共同体(整个民族)的战争,特别是文明民族的战争,总是在某种政治形势下产生的,而且只能是某种政治动机引起的。因此,战争是一种政治行为。只有战争真的像纯概念推断的那样,是一种完善的、不受限制的行为,是暴力的绝对的表现时,它才会被政治引起后就好像完全独立于整治以外的东西而代替政治,才会排挤政治而只服从本身的规律,就像一包点着了导火索的火药一样,只能在预先规定的方向上爆炸,不可能再有任何改变。

 

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由此可见,战争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且是一种真正的政治工具,是政治交往的继续,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实现。如果说战争有特殊的地方,那只是它的手段特殊而已。 

 

战争的动机越大、越强,战争同整个民族生存的关系越大,战前的局势越紧张,战争就越接近它的抽象形态,一切就越是为了打垮敌人,政治目的和战争目标就越加一致,战争看起来就是纯军事的,而不是政治的。反之,战争的动机越弱,局势越不紧张,政治规定的方向同战争要素(即暴力)的自然趋向就越不一致,因而战争离开它的自然趋向就越远,政治目的同抽象战争的目标之间的差别就越大,战争看起来就越政治。

 

战争是一个三位一体的综合体:

  • 一、战争要素原有的暴烈性,即仇恨感和敌对心,这些都可以看作是盲目的自然冲动
  • 二、概然性和偶然性的活动,它们使战争成为一种自由的精神活动
  • 三、作为政治工具的从属性,战争因此属于纯粹的理智行为

这三种倾向像三条不同的规律,深藏在战争的性质之中,同时在起着不同的作用。任何一种理论,只要忽视其中的一种倾向,或者想任意确定三者的关系,就会立即和现实发生矛盾,以致毫无用处。

 

3、战争的目标

要敌人服从我们的意志,就必须使敌人的处境比按我们的要求所做出牺牲更为不利,这种不利至少从表面上看应该不是暂时的,否则,敌人就会等待较有利的时机而不屈服了。因此,继续进行的军事活动所引起的处境上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对敌人更加不利,至少在理论上必须这样。作战一方可能陷入的最不利的处境是完全无力抵抗。因此,如果要以战争行为迫使敌人服从我们的意志,那么就必须使敌人或者真正无力抵抗,或者陷入势将无力抵抗的地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解除敌人武装或打垮敌人,无论说法如何,必须始终是战争行为的目标。

战争并不是活的力量对死的物质的行动,它总是两股活的力量之间的冲突,因为一方绝对的忍受就不能成为战争。这样,上面所谈的战争行为的最高目标,必然是双方都要考虑的。这又是一种相互作用。在我们没有打垮敌人之前,不能不担心会被敌人打垮,所以我们就不再是自己的主宰,而是不得不像敌人那样行动,就像敌人不得不像我们这样行动一样。

如果在战争中只有一次决战或者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那么为决战进行的一切准备就自然会趋向极端,因为准备时的任何一点不足,在将来都无法补救,而且,在现实世界中可以作为衡量这种准备的根据的,至多只是我们所能知道的敌人的准备情况,其他一切都是抽象的。但是,如果战争的结局是一系列连续的行动的结果,那么前一行动及其一切现象当然就可以作为衡量下一行动的尺度。这样,现实世界就代替了抽象的概念,从而缓和了向极端发展的趋向。然后,如果同时使用或者能够同时使用全部用于斗争的手段,那么每次战争就只能是一次决战或者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一次失利的决战势必使这些手段减少,所以,如果在第一次决战中已经全部使用了这些手段,那么实际上就再也不能设想有第二次决战了。以后继续进行的一切军事行动,实质上都属于第一次行动,只不过是它的延长而已。

但是我们已经看到,在战争的准备中,现实世界就已经代替了纯概念,现实的尺度就已经代替了极端的假定,因此,敌对双方在相互作用下,将不致把力量使用到最大限度,因而也不会一开始就使用全部力量。

这些力量就其性质和使用的特点来看,也是不能全部同时使用的。这些力量是:

  • 军队
  • 国土(包括土地和居民)
  • 盟国

 

4、战争的结局

战争的结局绝不是绝对的最后,甚至整个战争的总的结局,也并不永远是绝对的,战败国往往把失败只看成是在将来的政治关系中还可以得到补救的暂时的不幸。很明显,这种情况必然会大大缓和紧张程度和力量使用的激烈程度。

 

5、战争的概然性

现实中的概然性代替了概念中的极端和绝对,这样一来,整个战争行为就摆脱了力量的使用总是向极端发展的严格法则。

既然不再担心对方追求极端,自己也不再追求极端,那么自然就不必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而可以通过判断来确定使用力量的限度,当然只能根据现实世界的现象所提供的材料和概然性的规律来确定。既然敌对双方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国家和政府,既然战争不再是抽象的东西,而是特殊的行动过程,人们就自然可以根据实际现象所提供的材料,来推断那些应该知道而尚未知道的将要发生的事情了。

敌对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对方的特点、组织和设施、状况以及各种关系,按概然性的规律推断出对方的行动,从而确定自己的行动。

 

6、战争的政治目的

作为战争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既成为衡量战争行为应达到何种目标的尺度,又成为衡量应使用多少力量的尺度。但是政治目的不能单独地成为这种尺度,它必须同双方国家联系起来才能成为这种尺度,因为我们研究的是实际事物,不是纯粹的概念。

同一政治目的在不同的民族中,甚至在同一民族的不同时期,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作用。所以,只有当我们认为政治目的能对它应动员的群众发生作用时,我们才可以把它作为一种尺度,这就是为什么要考虑群众情况的缘故。同一政治目的起作用的结果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这要看群众对战争是赞成还是反对,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在两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可能存在很紧张的局面,积累很强烈的敌对情绪,以致战争的政治动机本身虽然很小,却能产生远远超过它本来应起,引起一种真正的爆炸。

上面说的这一点不仅是对政治目的在双方国家能够动员多少力量说的,而且也是对政治目的应该为战争行为规定何种目标说的。有时政治目的本身就可以作为战争行为的目标,有时政治目的的本身不适合作为战争行为的目标,这就需要另外选定一个目标作为政治目的的对等物。

群众的态度越冷淡,国内的气氛和两国的关系越不紧张,政治目的作为尺度的作用就越显著,它甚至起决定性作用,在某些场合,几乎只根据政治目的决定问题。

 

7、战争间歇的原因 -- 战争的两极性原理

进攻和防御是不同的作战形式,它们的强弱是不相等的,因此两极性原理对它们不适用。

如果只存在一种作战形式,也就是说只有进攻而没有防御,或者换句话说,进攻和防御的区别只在于动机不同,进攻的一方抱有积极的动机,防御的一方则没有积极的动机,但斗争的形式却始终是相同的,那么,在这样的作战中,对一方有利的恰好是对另一方不利的,这里就存在两极性。

但是,军事活动分为进攻和防御两种形式,它们是不同的,它们的强弱也是不相等的。因此,两极性不存在于进攻和防御本身,只存在于它们的关系中,即决战中。

如果一方的统帅愿意迟决战,那么另一方的统帅一定愿意早决战,这当然只是就同一作战形式而言。

如果甲方不是现在而是四个星期以后进攻乙方有利,那么乙方就不是四个星期以后而是现在受到甲方的进攻才有利。这就是直接的对立。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乙方现在立即进攻甲方有利,这显然完全是另一回事。

两极性的作用往往因为防御强于进攻而消失,这说明为什么军事行动中会有间歇。如果防御这种作战形式,比进攻强而有力,那么就要问,迟决战对甲方有利的程度是否像防御对乙方有利的程度那样大。如果没有那样大,那么,前者也就不能用它的对立物来抵消后者,所以也不能促进军事行动的发展。

由此可见,利害关系的两极性所具有的推动力,会因防御和进攻有强弱的差别而消失,因而不发生作用。

因此,如果目前这个时机对一方有利,但他力量太弱,不能放弃防御,那么就只好等待不利的将来,因为在不利的将来进行防御了。行动的动机越弱,它就越被防御和进攻的这种差别所掩盖,所销,因而军事行动的间歇也就越多。

 

军事行动中常常发生的间歇性使战争更脱离绝对性,更是概然性的计算。

军事行动进行地越缓慢,间歇的次数越多和时间越长,错误就越容易得到纠正,因此统帅就越敢大胆设想,越不趋向极端,越会把一切建筑在概然性的计算和推测上。每个具体情况本来就要求人们根据已知的条件进行概然性的计算,军事行动的进程比较缓慢,就为这种计算提供了一定的时间。

 

8、战争的偶然性

在军事艺术中,数学上所谓的绝对值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在这里只有各种可能性、概然性、幸运和不幸的活动,它们像织物的经纬线一样交织在战争中,使战争在人类的各种活动中最近似赌博。

一般来说这一点最道合人的感情,虽然人的理智总是喜欢追求明确和肯定,可是人的感情却往往向往不确定。人的感情不愿跟随理智走那条哲学探索和逻辑推论的狭窄小道,因为沿着这条小道它几乎不知不觉地进入陌生的境界,原来熟悉的一切就仿佛离他很远了,它宁愿和想象力一起逗留在偶然性和幸运的王国里。在这里,它不受贫乏的必然性的束缚,而沉溺在无穷无尽的可能性中。在可能性的鼓舞下,勇气就如虎添翼,像一个勇敢的游泳者投入激流一样,毅然投入貌相和危险中。

在这种情况下,理论难道可以不考虑人的感情而一味追求绝对的理论和规则吗?如果是这样的理论,那它对现实生活就没有什么用处了。

理论应该考虑到人的感情,应该让勇气、大胆、甚至蛮干都得到应由的地位。

军事艺术是同活的对象和精神力量打交道,因此,在任何地方都达不到绝对和肯定。战争中到处都有偶然性活动的天敌,无论在大事还是小事中。 

 

posted @ 2021-10-18 07:43  郑瀚Andrew  阅读(99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