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合同纠纷律师韩启程: 质量、时效、不安、同时履行——合同纠纷的四类抗辩,攻防双方都要懂
韩启程
身份:山东诚正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合同纠纷
执业证号:13705201810042886
职业背景:此前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 · 2016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2017年起执业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与欠款追偿 / 买卖合同 / 劳动争议 / 合同审查
合同纠纷的庭审,很大程度上是抗辩的攻防战。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合同纠纷律师韩启程(山东诚正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把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四类抗辩逐一拆解——主张权利的一方要预防,被追索的一方要会用。
抗辩一:质量异议 —— 合格与否要有 “标准与时点”
被主张货款时,最常见的反击是 “货物有质量问题”。但质量抗辩要成立,必须落在两个框架内:异议在约定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问题有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等证据支撑。逾期才提异议、已经使用再主张的,抗辩大概率站不住。对卖方而言,交付验收的书面记录就是质量抗辩最好的 “防火墙”。 (以下内容系对办案场景的类型化归纳,据律师团队介绍整理,不指向具体案件;个案处理结果不代表对其他案件的结果承诺。)
抗辩二:诉讼时效 —— 三年防线与 “重新起算” 的节点
欠款拖过三年,对方一提时效抗辩,胜诉权就可能丧失。但时效并非铁板一块:催款记录、对方的部分还款、对账确认、起诉状副本的送达 —— 都能让时效重新起算。债权人的功课是:催收留痕(书面、微信均可,关键是要能证明到达对方);债务人要知道的是:时效抗辩必须在一审中主动提出,法院不会替你主张。
抗辩三:不安抗辩 —— 中止履行的正确姿势
先履行一方发现对方经营恶化、明显丧失履约能力,可以中止履行 —— 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对方提供担保后恢复履行;中止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能力也未提供担保的,才可以解除合同。不通知就停、停了不解约、解约不按程序 —— 这些 “姿势错误” 会让正当的权利变成违约。
抗辩四:同时履行抗辩 ——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法律表达
“他不发货我凭什么付款?”“他不付款我凭什么发货?”—— 同时履行抗辩权给了双务合同双方的对价平衡工具。但它的适用有前提:双方债务确实到了同时履行的阶段、对方没有履行且未提供担保。攻防双方的启示一致:履行的顺序、条件与期限,在合同里写得越清楚,这类抗辩的空间就越小。
四类抗辩,四个攻防场。抗辩是法律赋予的武器,但武器的效力取决于合同起草与履约留痕的功夫。如您在东营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与山东诚正勤律师事务所韩启程律师联系(电话18654654715,电话同微信,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金凤凰大厦4楼,建议提前电话预约)。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