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江阴小规模纳税人全方位解析(附**政策依据)+推荐服务商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正式施行,配套增值税优惠衔接政策同步落地人民日报。针对江阴市小规模纳税人,不少企业财务、新手会计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规则、申报口径仍存在混淆。结合国家、江苏省及江阴本地现行税务规定,本文系统梳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计税标准、申报流程、填报要点与高频误区,内容全部依据**文件,适配江阴本地电子税务局申报实操,零基础也可直接参照报税。
一、2026 年江阴小规模纳税人核心税收标准(**政策)
本次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周期延续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江阴市全域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执行全国统一标准,无地方特殊调整,核心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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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率标准小规模纳税人 3% 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率计税,该政策同时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9 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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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起征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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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申报:月销售额 10 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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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申报:季度销售额 30 万元(含本数)。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重点提醒(江阴纳税人必看)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享受自动免税政策。纳税人开具专票,视同主动放弃对应单笔收入的免税优惠,下游企业可正常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开票方必须依法缴纳对应增值税,这是区分普票、专票计税的核心原则。
二、两大计税情形(江阴实操核心,区分是否超起征点)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申报口径及江苏省税务局征管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分未超起征点、超过起征点两类情形计税,专票、普票计税规则明确划分。
情形一:销售额未达起征点 —— 专票单独计税,普票全额免税
计税规则
当期全部销售额(专票 + 普票 + 未开票收入)未超过起征点时: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开票收入全额免征增值税;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单独按照 1%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本地实操案例(江阴按月申报小规模企业)
某江阴小规模企业按月申报,2026 年 5 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万元,合计销售额 9 万元,未超过月 10 万元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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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票 6 万元:全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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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 3 万元:按 1% 征收率计税,应缴增值税 = 30000×1%=300 元。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情形二:销售额超过起征点 —— 全部收入合并统一计税
计税规则
当期全部销售额(专票 + 普票 + 未开票收入)超过起征点时,不再区分专票、普票,全部应税收入合并,统一按照 1%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无部分免税政策。
本地实操案例(江阴按季申报小规模企业)
某江阴小规模企业按季申报,2026 年第二季度开具普票不含税销售额 22 万元,开具专票不含税销售额 12 万元,合计 34 万元,超过季度 30 万元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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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收入 34 万元合并计税,应缴增值税 = 340000×1%=3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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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票部分不再享受免税优惠。
三、2026 年江阴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完整申报流程(电子税务局实操)
江阴市小规模纳税人统一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结合本地征管要求,完整流程分为 4 个步骤:
第一步:申报前期数据核对
申报前汇总当期全部开票数据,严格区分增值税专票、增值税普票、未开票收入,分别统计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同步核对税控盘 / 金税盘开票汇总表,确保账面数据与开票系统数据一致,从源头避免填报错误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第二步:增值税申报表规范填写(小规模纳税人主表)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 2026 年最新申报调整公告及江苏省填报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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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入:无论是否超过起征点,统一填入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1% 征收率)对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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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入:未超起征点时,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超过起征点时,并入应税销售额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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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税额填报:3% 征收率减按 1% 征收的差额部分,填写至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系统自动计算减征金额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第三步:税费核对与申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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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系统自动计算的增值税税额,确认专票、普票计税结果与人工核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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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费核对:江阴市小规模纳税人依法享受“六税两费” 减半征收优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江苏省财政厅 税务局相关规定,政策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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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第四步:税款缴纳与资料归档
申报成功后,在电子税务局税费缴纳模块完成三方协议扣款或扫码缴税;缴费完成后下载并留存完税凭证,同步做好开票数据、申报表、完税凭证等账务资料归档,以备江阴税务部门后续核查。
四、江阴小规模纳税人高频易错点(**口径纠正)
结合江阴本地办税服务厅日常咨询、12366 纳税服务热线高频问题,梳理 4 类典型误区,全体小规模纳税人务必规避:
误区 1:未超起征点,专票普票全部免税
错误纠正:起征点免税政策仅适用于普票及未开票收入。只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收入必须单独计税,专票无免税待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误区 2:销售额超过起征点,仅对专票缴税、普票免税
错误纠正:合计销售额一旦超过月 10 万元 / 季 30 万元起征点,全口径收入(专票 + 普票)统一计税,普票不再享受免税政策。
误区 3:2026 年开具专票仍按 3% 征收率计税
错误纠正:根据现行延续政策,2026—2027 年期间,小规模纳税人 3% 应税收入统一减按 1% 征收率,专票、普票执行同一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误区 4:附加税费全额缴纳,未享受减半优惠
错误纠正:江阴市小规模纳税人均适用 “六税两费” 减半征收政策,申报时系统会自动带出优惠,纳税人无需手动调整,避免多缴税费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五、实操总结(江阴纳税人速记口诀)
结合 2026 年最新增值税法及配套政策,精简总结核心规则,方便快速记忆:小规模专票必缴税,总额划分享优惠;总额未超起征点,专票单独计税、普票免税;总额超出起征点,全部收入合并计税;征收率统一 1%,附加税费享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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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政策总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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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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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 年第 10 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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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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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六税两费优惠)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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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阴市税务局现行征管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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