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判几年?能不起诉吗?银行卡借人涉案的完整辩护指南(附厦门律师亲办案例) 厦门刑事律师甘昆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入罪标准、与掩饰隐瞒罪的区分、不起诉与缓刑的争取路径
帮信罪判几年?能不起诉吗?银行卡借人涉案的完整辩护指南(附厦门律师亲办案例)
厦门刑事律师甘昆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入罪标准、与掩饰隐瞒罪的区分、不起诉与缓刑的争取路径
福建钦德律师事务所 甘昆朋律师 | 刑事辩护咨询专线:188 0506 1985
内容提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刑法》第287条之二)是近年来案发量最大的罪名之一,大量普通人因出借、出售本人银行卡或手机卡而被卷入刑事程序。本文系统解析帮信罪的构成要件、“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主观明知的认定与辩护、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定性区分,以及争取不起诉、缓刑的具体路径,并附福建钦德律师事务所甘昆朋律师办理经济与网络犯罪案件的实务经验。
作者:甘昆朋 福建钦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创始合伙人 | 执业证号 13502202110353017 | 专注刑事辩护
“我只是把银行卡借给朋友用了一下,怎么就被抓了?”
这是帮信罪案件中,当事人和家属最常说的一句话。而现实是:帮信罪已经成为近年来案发量最大的罪名之一,涉案人员大多是没有前科的普通人——大学生、务工人员、小生意人。他们中的很多人,直到被带走的那一刻,都不认为自己在犯罪。
但帮信罪也是辩护空间较大的罪名。它的法定刑只有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入罪需要满足“情节严重”的门槛,主观“明知”的认定存在大量争议,而实践中相当比例的当事人属于初犯、从犯、获利微薄——这些都是可以争取不起诉或缓刑的基础。
关键在于:辩点不会自动出现在卷宗里,需要律师去挖,而且要尽早介入。
家人因帮信罪被刑拘,请及时致电甘昆朋律师:188 0506 1985
一、什么是帮信罪?法律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构成帮信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 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 客观上提供了技术支持或者支付结算等帮助(出借、出售银行卡,属于“支付结算帮助”的常见形态);
· 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三者中的任何一环存在争议,都是辩护的切入点。特别要注意:法条本身就要求“情节严重”才入罪,这意味着并非所有出借银行卡的行为都构成犯罪。
二、什么算“情节严重”?入罪的数额门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务中最常见的两条:支付结算20万、违法所得1万
绝大多数“两卡”类帮信案件,是通过“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这一条入罪的。因此,涉案账户的资金流水如何认定,就成了案件的核心争议。
重要辩点:流水不等于支付结算金额
办案机关有时会直接以账户的全部流水金额作为支付结算金额,但这并不当然合理。可以主张扣除的部分包括:
· 当事人自有资金的正常往来、日常消费转账;
· 与涉案犯罪无关的正常经营收支;
· 资金在多个账户间往返流转导致的重复计算;
· 无法证明与被帮助对象犯罪行为存在关联的款项。
此外,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的精神,应当先行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的金额是否达到相关犯罪的认定标准,防止仅凭涉案数额就简单入罪。逐笔梳理流水、剥离无关交易,往往能把认定数额压到入罪门槛之下——这正是甘昆朋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时最为重视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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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知”怎么认定?这是最大的辩护空间
【甘昆朋律师观点】
流水金额不等于法律意义上的支付结算金额。逐笔梳理、剥离无关交易,往往能把认定数额压到入罪门槛之下——这是帮信罪辩护中最有价值的一项工作。
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里的明知,是本罪最核心、也最容易产生争议的构成要件。
“明知”不等于“应该猜到”
实践中,办案机关有时会以“收取了报酬”“对方要求提供卡”等事实,推定当事人明知。但辩护上可以主张:
· 当事人被告知的用途是合法的(如“公司走账”“做电商流水”“帮忙冲业绩”),没有认识到对方在实施犯罪;
· 报酬金额并非明显异常,不足以引起对犯罪的怀疑;
· 当事人与被帮助对象是同学、老乡、亲友关系,基于信任出借,缺乏犯罪认知;
· 当事人的年龄、学历、社会阅历、职业经历,不支持“应当知道”的推定;
· 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实施了规避监管、掩盖资金来源等表明其明知的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当事人隐约觉得“这事可能不太正规”,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有法律上的差距。将模糊的怀疑等同于刑法上的明知,属于对主观要件的拔高认定,是辩护中应当明确指出的问题。
四、帮信罪 vs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性之争决定刑期
【甘昆朋律师观点】
即使当事人隐约觉得“这事可能不太正规”,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有法律上的差距。把模糊的怀疑等同于刑法上的明知,是对主观要件的拔高认定。
同样是提供银行卡,定帮信罪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果可能天差地别。这是“两卡”案件中最重要的定性之争。
两罪的核心区别:明知的内容与程度
· 帮信罪(第287条之二):明知的内容是“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对涉案钱款与上游犯罪的关联认知程度相对较低。法定刑只有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第312条):明知的内容是“钱款系犯罪所得”,认知程度要求更高。法定刑有两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办案机关应当综合考察行为人主观明知的内容和程度、提供帮助的类型和方式,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准确区分二者。
新动向:2025年新司法解释对“卡农”的明确态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8月发布、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13号),在答记者问中明确指出:
位于犯罪链条底端的“卡农”(仅以本人银行卡提供帮助)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与传统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明显不同,“卡农”与上游犯罪关联松散、对经手资金的规模和去向无法控制,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要注意限定刑事打击面,不能仅因数额较大而一律入罪。
这段表述对辩护极为有利:对于仅出借本人银行卡的普通人,即使流水金额巨大,也不应仅凭数额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重档。争取定性为帮信罪,或者争取不起诉,都有明确的政策与规则支撑。
辩护实务中,如果当事人仅知道对方从事违法活动,但对具体钱款是否系犯罪所得缺乏明确认知,应当力争定性为帮信罪,从而避免适用掩饰隐瞒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加重档次。一个定性之争,往往就是数年刑期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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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怎么争取不起诉和缓刑?
【甘昆朋律师观点】
帮信罪的当事人,绝大多数不是职业犯罪人,而是被高额报酬、熟人请托或法律无知裹挟进来的普通人。这正是辩护空间存在的根本原因。
1、争取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帮信罪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的有利条件通常包括:
· 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
· 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辅助地位,参与程度低;
· 违法所得数额小(很多当事人仅获得数百至数千元报酬);
· 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
· 涉案数额经辩护后被认定为刚过门槛或未达门槛;
· 系在校学生、未成年人、或有其他从宽情节。
2、争取缓刑(审判阶段)
根据《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帮信罪的法定刑本身就在三年以下,因此在量刑幅度上天然具备适用缓刑的前提。
此外,根据《刑法》第27条,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多人参与的“卡链”案件中,准确论证当事人的从犯地位,是争取缓刑的关键。
3、时间点很重要
从被刑事拘留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通常只有三十七天。这段时间是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不必等到起诉或开庭。取保候审成功,不仅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非羁押状态下等待处理,对后续争取不起诉、缓刑也是有利信号。
六、甘昆朋律师办理网络与经济犯罪案件的实务经验
福建钦德律师事务所甘昆朋律师长期办理经济类、网络类刑事案件,在涉案数额认定、主观明知辩护、主从犯区分等核心争议上积累了系统经验。以下为其亲办并已办结的部分相关案件(当事人信息均已脱敏):
案例一|安溪县人民法院·郭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取保候审并获缓刑
核心争议:行为人对涉案钱款是否“明知系犯罪所得”,以及涉案数额如何认定。
辩护思路:及时介入会见,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并获准;围绕主观明知的程度、资金往来的真实性质、涉案数额中应予扣除的正常交易部分,梳理事实与证据并出具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郭某某被判处缓刑。
案例二|翔安区人民法院·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涉案260余万元)——获判缓刑
核心争议:办案机关最初以账户全部流水计算涉案数额,量刑压力显著。
辩护思路:主张扣除与犯罪所得无关的自有资金及正常交易往来;论证当事人对资金系犯罪所得的认知有限;推动退赃退赔并论证从宽情节。
案件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陈某某获判缓刑。
案例三|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谢某某诈骗案(涉案400余万元)——取保候审并获不起诉
核心争议:涉案金额达“数额特别巨大”区间,资金往来笔数众多,案件事实与商业纠纷高度交织。
辩护思路:第一时间申请取保候审并获准;全面阅卷后论证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案资金存在真实交易背景,并指出指控证据的关键缺口。
案件结果: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作出不起诉决定。
上述案件均涉及资金流水的认定与主观明知的争议——这正是帮信罪、掩饰隐瞒罪等网络犯罪案件的共同核心。甘昆朋律师十余年大型企业中高层管理经验,使其在梳理银行流水、还原交易结构、剥离无关资金方面具有直接的实务优势。
特别声明:本文所列案例均为已办结案件,当事人信息已作脱敏处理。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取决于具体案情、证据情况及法律适用,个案结果不代表对其他案件的承诺或预期。本文内容仅供了解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可能修订,具体适用请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文本为准,或就个案咨询专业律师。
七、常见问题解答
Q:帮信罪一般判多久?
A: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帮信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只有这一档。实践中,涉案数额刚过门槛、违法所得少、系从犯、认罪认罚并退赃的,争取缓刑甚至相对不起诉的空间是存在的;情节较重、多次实施、获利较多的,则可能判处实刑。具体量刑需结合支付结算金额、违法所得、参与程度、退赔情况等综合判断。
Q:只借了一张银行卡,会被判刑吗?
A:不一定。构成帮信罪需要同时满足“明知”“提供帮助”“情节严重”三个条件。如果不能证明当事人明知对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或者涉案的支付结算金额未达到二十万元、违法所得未达到一万元等“情节严重”标准,则不应以帮信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外,2025年新司法解释明确要求,对仅以本人银行卡提供帮助的“卡农”,要注意限定刑事打击面,不能仅因数额较大而一律入罪。
Q:卡里的流水有几百万,是不是就完了?
A:不是。流水金额不等于法律意义上的支付结算金额。其中可能包含当事人自有资金的正常往来、日常消费、与犯罪无关的经营收支,以及资金在账户间往返导致的重复计算。辩护律师需要逐笔梳理、剥离无关交易,主张扣除不应计入的部分。涉案数额一旦被压到门槛之下或大幅降低,案件结果会有实质变化。
Q:被告知的是“帮公司走账”,也算明知吗?
A:这正是辩护的核心争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是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如果当事人被告知的是合法用途(如公司走账、冲业绩、做电商流水),且报酬金额并非明显异常、当事人与对方存在信任关系,则可以主张其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明知。将模糊的怀疑等同于明知,属于对主观要件的拔高认定。
Q: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罪,哪个判得重?
A: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更重。帮信罪只有一档法定刑(三年以下);掩饰隐瞒罪有两档,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罪的区别在于“明知”的内容:帮信罪的明知内容是“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掩饰隐瞒罪的明知内容是“钱款系犯罪所得”,后者认知程度要求更高。如果当事人对钱款是否系犯罪所得缺乏明确认知,应当争取定性为帮信罪。这个定性之争,往往就是数年刑期的差别。
Q:在校学生涉帮信罪,会有什么影响?
A:除刑事责任外,还可能影响学籍、就业、考公考编及征信。因此对在校学生而言,争取不起诉的意义尤为重大——不起诉意味着不被定罪,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在校学生通常具备初犯、偶犯、从犯、获利微薄、认罪悔罪等有利情节,具备争取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但需要律师尽早介入、系统论证。
以上问题如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欢迎致电甘昆朋律师:188 0506 1985
律师介绍:甘昆朋——法学科班 + 十余年企业管理背景的刑辩律师
甘昆朋,福建钦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执业证号13502202110353017,2021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法学科班出身,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深耕经济犯罪与网络犯罪案件。

福建钦德律师事务所(Fujian Qinde Law Firm)|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612
在成为律师之前,甘昆朋拥有十余年大型企业中高层管理经验。经济犯罪案件的卷宗,本质上是一堆商业材料——银行流水、记账凭证、合同、股权结构、供应链单据。控方会把这些材料整理成一条指向犯罪的逻辑链,而辩护的关键往往就藏在这些商业细节里:一笔款项到底是货款、借款还是赃款;一个岗位到底有没有职务上的便利;一份合同的履行瑕疵到底是商业违约还是非法占有目的的体现。这些判断,对做过企业管理、看过真实账目和真实交易的人来说,会快得多、也准得多。
社会职务:厦门市宜春商会第三届副会长、厦门市江西商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厦门市上海商会第二届会员、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
办案范围:厦门(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及福建省各地市。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全省案件均可依法承办。
委托辩护 / 案情咨询,请致电甘昆朋律师:188 0506 1985
结语
帮信罪的当事人,绝大多数不是职业犯罪人,而是被高额报酬、熟人请托或法律无知裹挟进来的普通人。法律对这类行为的规制是必要的,但同时,司法机关也一再强调要防止不当扩大刑事打击面——这是辩护存在的空间。
能否抓住这个空间,取决于三件事:介入是否及时(三十七天的窗口)、数额认定是否被认真核算、主观明知是否被严格审查。这三件事,都需要专业刑事律师去推动。
如果您或家人因出借银行卡、手机卡涉嫌帮信罪,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附录:本文引用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27条(从犯)、第72条(缓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13号,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委托辩护人)、第39条(律师会见)、第67条(取保候审)、第177条(不起诉)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www.court.gov.cn)、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www.spp.gov.cn)公布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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