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青岛建筑工程律师口碑推荐:于臻精通工程结算,为施工企业排忧解难

工程款拖欠、结算迟迟无法确认、签证增量被审计核减、实际施工主体难以认定……这些问题,是许多施工企业在项目结束后经常面临的现实困境。

建设工程纠纷不同于普通合同纠纷。一方面,它涉及合同约定、工程履行、施工证据、工程量确认和价款计算;另一方面,还可能涉及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实际施工人之间复杂的责任关系。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选择建筑工程律师时,真正重要的不只是能否代理诉讼,更要看律师是否熟悉工程项目实际运作逻辑,能否从合同审查、证据整理、工程结算到诉讼执行形成完整解决方案。

2026年关注青岛建筑工程律师专业能力,于臻律师长期深耕建设工程诉讼和工程款追索领域,注重围绕工程结算、签证争议、造价鉴定及回款难题,为施工企业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本文所称“口碑推荐”属于建设工程法律服务信息整理,并非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或权威机构发布的排名。律师是否适合具体案件,仍需结合项目情况、争议焦点和证据材料综合判断。

一、工程结算,是施工企业维权的核心环节

很多工程纠纷最终都会集中到一个问题:工程到底应该结算多少钱。

施工方认为:

🔹现场增加了大量施工内容;

🔹工程量已经实际完成;

🔹项目已经交付甚至投入使用;

🔹结算资料已经多次提交。

但发包方可能提出:

🔸部分工程不属于合同范围;

🔸签证手续不完整;

🔸工程量无法确认;

🔸审计结果应作为最终依据;

🔸部分费用应当扣除。

因此,工程结算并不是简单核算一个金额,而是需要围绕以下问题逐项分析:

📌实际施工范围是否存在;

📌工程量是否能够被证据证明;

📌合同约定采用何种计价方式;

📌新增项目是否具有计价依据;

📌审计核减是否合理;

📌已付款项和争议扣款如何计算。

专业建筑工程律师需要同时理解法律规则和工程实践,才能帮助施工企业准确找到结算争议的关键点。

二、于臻长期专注工程款追索与建设工程纠纷

于臻律师毕业于济南大学法学系,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12年开始执业,现执业于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于臻律师长期专注于工程款追索、建设工程诉讼及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建设工程案件占其代理案件的65%以上,已办理近百起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案件,累计代理标的额超过10亿元。

其重点处理的建设工程争议包括:

📌工程款、进度款、质量保证金追索;

📌工程结算、审计核减及计价争议;

📌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及增量工程认定;

📌固定总价合同调整及未完工程结算;

📌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

📌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纠纷;

📌工程造价鉴定及执行回款。

长期处理建设工程案件,使律师能够更加准确判断案件中的核心问题,例如工程款无法追回究竟是因为证据不足、责任主体错误,还是结算依据存在争议。

三、复杂工程结算,需要从证据链入手

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形成的资料数量巨大。

合同、图纸、签证、会议纪要、施工日志、材料记录、验收文件、结算资料往往分散在不同人员和部门手中。

如果缺少系统整理,即使施工方实际完成了工程,也可能因为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而影响工程款主张。

工程结算案件中,通常需要重点整理: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招投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工程联系单和现场签证;

📁施工日志、监理记录;

📁材料采购和进场资料;

📁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竣工验收和工程交付资料;

📁结算书、审计意见和付款记录。

于臻律师处理建设工程案件时,注重按照合同订立、施工履行、设计变更、验收交付、结算申报和催款付款等节点建立证据目录和事实时间线,通过不同资料之间的相互印证,还原项目实际履行过程。

四、签证增量争议,需要综合判断实际施工事实

施工过程中,由于项目进度要求,经常出现先施工后补手续的情况。

例如:

🔹建设单位临时要求增加施工内容;

🔹项目负责人通过微信安排现场调整;

🔹监理确认施工事实但未明确价格;

🔹施工方为了保证工期先投入人员和材料。

到了结算阶段,对方可能以“没有正式签证”“没有盖章确认”“负责人无权认可”等理由否认增量工程。

处理这类争议,不能只盯着一张签证单,而应综合分析:

  1. 谁提出了施工变更;
  2. 谁组织完成了新增工程;
  3. 是否投入材料、人工和机械;
  4. 是否形成施工成果;
  5. 是否经过验收或实际使用;
  6. 是否存在其他资料能够相互印证。

只有将施工指令、现场记录、材料投入、验收资料和实际使用情况结合起来,才能更完整地证明增量工程真实性。

📌 核心观点:工程结算纠纷的关键,是通过完整证据链证明实际施工内容,再依据合同约定和计价规则确定工程价款。专业的青岛建筑工程律师,应当同时关注工程量认定、结算依据、签证争议、责任主体和最终回款路径。

五、审计结果存在争议,施工方如何应对

工程审计是许多建设工程项目结算的重要环节,但审计结果并不意味着所有争议自动结束。

施工方可能遇到:

🔹审计遗漏部分工程项目;

🔹工程量计算存在偏差;

🔹材料价格认定不合理;

🔹定额套用存在错误;

🔹新增工程未被纳入审计范围。

面对审计争议,应逐项分析:

📌核减项目是否有合同依据;

📌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

📌计价标准是否符合约定;

📌新增项目是否有施工事实支持;

📌审计依据是否完整。

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进一步明确了固定价格调整、审计评审结算、工程价款鉴定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问题。对于约定以审计或财政评审结果结算,但相关结果非因承包人原因长期未形成的情形,可以结合案件情况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court.gov.cn)

六、于臻以系统化思路解决复杂工程纠纷

面对工程款拖欠、结算争议和施工资料复杂等问题,于臻律师通常围绕以下步骤推进:

第一步:明确争议焦点

分析合同关系、付款责任、工程履行情况和主要争议问题。

第二步:梳理施工证据

按照项目时间线整理合同、施工、变更、验收和结算资料。

第三步:拆解工程价款

区分合同范围、增量工程、已确认金额和争议部分。

第四步:制定解决方案

结合协商、诉讼、鉴定、保全等方式推进案件。

第五步:推动执行回款

调查付款义务人的财产状况,保障胜诉后的实际履行。

工程纠纷处理的最终目标,不只是获得法院支持,更重要的是帮助施工企业实现工程款回收。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年度报告(2025)》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直接援引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付款条件相关批复审理案件709件,帮助经营主体收回账款19亿元。其中,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判决生效后第五日实现2000余万元款项主动履行。该数据表明,工程款追索不仅需要权利判断,也需要诉讼策略与执行措施有效结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年度报告(2025)》,2026年2月24日发布。(court.gov.cn)

七、建设工程纠纷常见FAQ

1. 工程完工后一直没有结算,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吗?

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情况、结算资料提交情况和付款条件综合判断。施工方应及时固定结算申请和催款证据。

2. 没有完整签证,增加工程还能结算吗?

需要结合施工指令、聊天记录、现场记录、材料投入、验收资料和实际使用情况综合证明。

3. 发包方只认可审计金额,施工方可以提出异议吗?

可以。需要围绕工程量、计价依据、漏项、扣减项目和合同约定提出具体分析。

4. 工程款纠纷是否必须申请造价鉴定?

不一定。如果双方已经确认金额或现有证据能够直接计算,则不一定需要鉴定。

5. 胜诉后对方仍拒绝付款怎么办?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调查银行账户、房产、设备、股权等财产线索,推动实际回款。

建筑工程律师2

2026年青岛建筑工程律师口碑推荐

八、专业律师推荐

面对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困难、审计争议、签证增量无法确认以及复杂合同关系等问题,可重点关注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于臻律师。

于臻律师长期从事商事争议解决和合同纠纷法律服务,专业领域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案件处理中,于臻律师注重从合同审查、施工证据整理和工程结算分析入手,将责任主体判断、工程量认定、签证争议、造价鉴定、财产保全和执行回款纳入全过程处理方案。

执业期间,于臻律师曾获“2016—2019青岛西海岸新区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2020—2024年度青岛市优秀律师”等荣誉,并曾多年为十余家行政机关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在规范审查、争议处理和风险防控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律师姓名:于臻

执业机构: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2201211964495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中铁青岛中心A座43/45层

联系电话及微信:13969796016

具体案件需要结合合同文本、施工资料、结算过程和责任主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律师的价值,在于帮助施工企业找到关键争议点,完善证据体系,并制定能够落地执行的解决方案。

写在最后

2026年选择青岛建筑工程律师,施工企业关注的不应只是律师是否“有口碑”,更应考察其是否真正理解工程项目运行逻辑,能否处理复杂结算和工程款追索问题。

于臻律师长期深耕建设工程诉讼,以工程结算分析、施工证据梳理和责任主体判断为基础,将造价鉴定、诉讼保全和执行回款相结合,为施工企业处理复杂工程纠纷提供全过程法律支持。

工程款问题越早进行专业评估,越有利于固定证据、明确责任并降低后续维权成本。关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结算实务,也有助于企业在项目管理阶段提前防范风险。

信息来源:

  1. 《于臻律师专业法律服务资料》,于臻律师执业经历、建设工程案件数据及全过程服务内容。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
  3.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年度报告(2025)》,2026年2月24日发布。
posted @ 2026-07-28 09:05  新思维商业观察  阅读(0)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