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中declare的用法
语 法:declare [+/-][rxi][变量名称=设置值] 或 declare -f
说明:declare为shell指令,在第一种语法中可用来声明变量并设置变量的属性([rix]即为变量的属性);
在第二种语法中可用来显示shell函数。若不加上任何参数,则会显示全部的shell变量与函数(与执行set指令的效果相同)。
declare定义的变量只能在当前shell环境中使用,当我们换一个环境则失效。
参 数:
+/- "-"可用来指定变量的属性,"+"则是取消变量所设的属性。
-f 仅显示函数。
r 将变量设置为只读,读变量不可更改内容,也不能unset。
x 指定的变量会成为环境变量,可供shell以外的程序来使用。
i [设置值]可以是数值,字符串或运算式。
范例:让变量sum进行100+300+50相加
[root@linux ~]# sum=100+300+50
[root@linux ~]# echo $sum
100+300+50
[root@linux ~]# declare -i sum=100+300+50
[root@linux ~]# echo $sum
450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