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客园logo
  • 会员
  • 众包
  • 新闻
  • 博问
  • 闪存
  • 赞助商
  • HarmonyOS
  • Chat2DB
    • 搜索
      所有博客
    • 搜索
      当前博客
  • 写随笔 我的博客 短消息 简洁模式
    用户头像
    我的博客 我的园子 账号设置 会员中心 简洁模式 ... 退出登录
    注册 登录

SOC/IP验证工程师

  • 博客园
  • 联系
  • 订阅
  • 管理

公告

View Post

Linux中declare的用法

语  法:declare [+/-][rxi][变量名称=设置值] 或 declare -f
说明:declare为shell指令,在第一种语法中可用来声明变量并设置变量的属性([rix]即为变量的属性);
在第二种语法中可用来显示shell函数。若不加上任何参数,则会显示全部的shell变量与函数(与执行set指令的效果相同)。
declare定义的变量只能在当前shell环境中使用,当我们换一个环境则失效。
参  数:
+/-  "-"可用来指定变量的属性,"+"则是取消变量所设的属性。
-f   仅显示函数。
r   将变量设置为只读,读变量不可更改内容,也不能unset。
x   指定的变量会成为环境变量,可供shell以外的程序来使用。
i   [设置值]可以是数值,字符串或运算式。

范例:让变量sum进行100+300+50相加
[root@linux ~]# sum=100+300+50
[root@linux ~]# echo $sum
100+300+50
[root@linux ~]# declare -i sum=100+300+50
[root@linux ~]# echo $sum
450

posted on 2022-05-10 12:04  SOC验证工程师  阅读(351)  评论(0)    收藏  举报

刷新页面返回顶部
 
博客园  ©  2004-2025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 浙ICP备202104046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