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04年 10月30日 我(张明瑜)和金洁玮小姐正式结婚了。其实在2月份我已经和金洁玮在徐汇民政局登记注册了,也就是在法律范畴内称为的合法夫妻了。我发现绝大多数人觉得 没有办仪式就等于没结婚,结婚的一天是忙碌的 从早上9点至凌晨12点 就没有停过。我以前对结婚整个过程没什么概念 想在算是经历了 开眼了。我至今对这些仪式的必要性产生怀疑,但在种种压力之下 不得不屈服 顺从了 感觉就想不那么做就等于不爱我妻子 其实我是很爱我妻子的。
从接新娘 到回家敬拜 到绿地摄影 摄像 至酒店摆筵席招待大家 闹洞房。整个过程就像一部电影 一幕一幕的 幸好也拍成DVD了,我想过若干年后拿出来看看我一定会笑出声来 记忆真是很宝贵的财富。 总体上那天还是比较顺利的 就是在酒店迎接来宾时 有些混乱 新娘换装去了 我一个人和伴郎迎客要知道 有二十桌左右的是女方的客人 且我不认识 还有一楼也在办婚宴(我是在三楼办的) 有时我都怀疑他们是不是走错了。等新娘出来是已经大部分客人入座了 许多人没有拍到照片(一个遗憾
),由于没有准备坐席表 在门口看到许多无奈加茫然的面孔 我更加晕了 再加上拍摄像用的照明灯对我的脸一照,都可和赶上奥普浴霸了,我汗如雨下 擦了不知道几包餐巾纸 后来还动用了酒店的手纸(惭愧
) 酒宴开始时间也比原计划晚了几分钟。6点18分 仪式开始了,在司仪的主持下 先证婚人发言(都什么年代了
汗!) 双方父亲发言 到我发言 再交换戒指 切蛋糕 开香槟 我估计此时在座的38桌都吃上了 还没吃那是傻子。告一段落后 新娘换装后 我们点了蜡烛 这个环节我比较满意了 大蜡烛很漂亮 比我想象的漂亮 还有小烛台 很美 每一桌我们都亲自为他们点亮了 有几桌在蜡烛上做了手脚 点了几次 不过我觉得这也是可以谅解的 好玩嘛。敬酒大多数还是挺顺利的 我还用可乐喝的呢 后来到我同事和老婆同事那几桌酒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软磨硬泡 也搞定了。就是有个别人 闹得特厉害 把我伴郎弄急了。还有我爸的那个同事兼老邻居有点发酒疯 老婆帮他点了六次烟 还推推搡搡的 暴露出农民的劣根性了。
闹洞房可是重头戏 我对那些吃完不愿离去 非要看出好戏的同志及个别未婚女士,表示深深的钦佩和感谢。是他们的光临使我的卧室蓬荜生辉 聚满人气 。节目有一些我觉得是可以的 健康向上的 想拗字母,摸蛋什么的 有一些就有不雅了(这时候也没人有要附庸风雅了
),怎么俗怎么来 怎么刺激怎么来 至少不该也不能拍照摄影了。 多数动作是有隐喻,大家都心领神会了。 我猜闹洞房原意主要起到性启蒙教育 以前多封闭啊 男女之事不到洞房一刻是决不会知道其中奥妙了,看到也不知道怎么操作啊!儒家思想下大人也不能明说,也就不说了,等身上东西张全了 自然就知道了。所以小孩子(包括我)问父母自己是怎么来的时 垃圾筒来的比医院来的多。你说拣个像自己的孩子他容易嘛!
可现在不同了 有网络 有卫星电视 有DVD 有外来孕妇贩卖的性爱光碟 别说理论知识掌握得全 就是实践也有好几回了,所以我觉得闹新房是不必要的。 闹到打的要加夜间费,这份心意我领了。
等人都散了 在一片狼藉的家中 我和我老婆感到真的结婚了。
婚宴中有两件事我觉得不爽 一是没用坐席表(我们有准备用,被岳父强行制止了) 二是请了证婚人(爸爸出的主意,有拍自己领导马屁之嫌,不能反对)。我觉得是我在做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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