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可信时间戳”认证标识的公告
转自:http://www.tsa.cn/info/171113_196964.vm
为规范“可信时间戳”认证标识的使用,让时间戳申请者和时间戳依赖方可以快速识别已经申请过可信时间戳的各类数字作品、电子文件、电子凭证、电子档案,特发公告如下:
1、 标识的知识产权声明
本公告所发布的标识知识产权属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运营方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有。未授权的企业或个人使用本时间戳标识将视为侵权,运营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2、 标识授权使用
自动授权对已经申请了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签发的可信时间戳的各类电子文件、网站等使用本标识。
3、 标识的作用与验证
有“可信时间戳”认证标识的文件一般意义下代表该文件、作品已经申请可信时间戳认证,如需确认须到时间戳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的验证中心进行验证。
4、 “可信时间戳”认证标识

注:本标识只可同比例缩放,不得改变其颜色。

注:本标识一般用于网站展示的图标,可以根据网站页面改变其颜色和大小,但外形不可以改变。
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
2013年4月22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