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工程、“小211工程”、“一省一校”
(一)211工程
211工程,是指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旨在提高中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培养高层次人才,并推动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适应。
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211工程”正式启动。
200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十五”期间加强“211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3年8月25日,“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了《“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30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不再新设这两个工程的学校,同时为了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了“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予以支持。实际上,在2009年之后,就不再审批新的高校了。
2016年06月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19年11月28日,教育部发布声明:已将“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211工程”正式寿终正寝,统筹为“双一流”。
211大学现有112所,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112的倒序就是211。
华北地区(32所,教育部23所,地方5所)
北京市(26所):其中教育部 21 所,工信部 2 所,国家民委 1 所,国家体育总局 1 所,地方 1 所
清华大学(985,教育部)、北京大学(985,教育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工信部)、北京理工大学(985,工信部)、北京师范大学(985,教育部)、中国人民大学(985,教育部)、中国农业大学(985,教育部)、中央民族大学(986,国家民委)、北京科技大学(211,教育部)、北京邮电大学(211,教育部)、北京交通大学(211,教育部)、北京工业大学(211,地方)、北京化工大学(211,教育部)、北京林业大学(211,教育部)、北京中医药大学(211,教育部)、北京外国语大学(211,教育部),北京体育大学(211,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政法大学(211,教育部)、中国传媒大学(211,教育部)、中国石油大学(211,教育部)、中国矿业大学(211,教育部)、中国地质大学(211,教育部)、中央财经大学(211,教育部)、中央音乐学院(211,教育部)、华北电力大学(211,教育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教育部)
天津市(3所):其中教育部 2 所,地方 1 所
天津大学(985,教育部)、南开大学(985,教育部)、天津医科大学(211,地方)
河北省(1所):地方 1 所
河北工业大学(211,地方)
山西省(1所):地方 1 所
太原理工大学(211,地方)
内蒙古自治区(1所):地方 1 所
内蒙古大学(211,地方)
东北地区(11所,教育部5所,地方3所)
黑龙江省(4所):其中工信部 2 所,教育部 1 所,地方 1 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985,工信部)、哈尔滨工程大学(211,工信部)、东北林业大学(211,教育部)、东北农业大学(211,地方)
吉林省(3所):其中教育部 2 所,地方 1 所
吉林大学(985,教育部)、东北师范大学(211,教育部),延边大学(211,地方)
辽宁省(4所):其中教育部 2 所,交通部 1 所,地方 1 所
大连理工大学(985,教育部)、东北大学(985,教育部)、大连海事大学(211,交通部)、辽宁大学(211,地方)
西北地区(13所,教育部6所,地方5所)
陕西省(8所):其中教育部 5 所,工信部 1 所,地方 1 所,空军 1 所
西安交通大学(985,教育部)、西北工业大学(985,工信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985,教育部)、陕西师范大学(211,教育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11,教育部)、长安大学(211,教育部)、西北大学(211,地方)、空军军医大学(211,空军)
甘肃省(1所):教育部 1 所
兰州大学(985,教育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1所):地方 1 所
宁夏大学(211,地方)
青海省(1所):地方 1 所
青海大学(211,地方)
新疆自治区(2所):地方 2 所
新疆大学(211,地方)、石河子大学(211,地方)
华中地区(12所,教育部9所,地方2所)
河南省(1所):地方 1 所
郑州大学(211,地方)
湖北省(7所):教育部 7 所
武汉大学(985,教育部)、华中科技大学(985,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211,教育部)、华中农业大学(211,教育部)、武汉理工大学(211,教育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11,教育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11,教育部)
湖南省(4所):其中教育部 2 所,地方 1 所,中央军委 1 所
湖南大学(985,教育部)、中南大学(985,教育部)、国防科技大学(985,中央军委)、湖南师范大学(211,地方)
华东地区(31所,教育部21所,地方6所)
上海市(10所):其中教育部 8 所,地方 1 所,海军 1 所
上海交通大学(985,教育部)、复旦大学(985,教育部)、同济大学(985,教育部)、华东师范大学(985,教育部)、上海财经大学(211,教育部)、华东理工大学(211,教育部)、东华大学(211,教育部)、上海外国与大学(211,教育部)、上海大学(211,地方),海军军医大学(211,海军)
江苏省(11所):其中教育部 7 所,工信部 2 所,地方 2 所
南京 大学(985,教育部)、东南大学(985,教育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信部)、南京理工大学(211,工信部)、南京农业大学(211,教育部)、南京师范大学(211,地方)、苏州大学(211,地方)、河海大学(211,教育部)、江南大学(211,教育部)、中国矿业大学(徐州)(211,教育部)、中国药科大学(211,教育部)
山东省(3所):教育部 3 所
山东大学(985,教育部),中国海洋大学(985,教育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11,教育部)
安徽省(3所):教育部 1 所,中国科学院 1 所,地方 1 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985,中国科学院)、合肥工业大学(211,教育部),安徽大学(211,地方)
浙江省(1所):教育部 1 所
浙江大学(985,教育部)
福建省(2所):教育部 1 所,地方 1 所
厦门大学(985,教育部)、福州大学(211,地方)
江西省(1所):地方 1 所
南昌大学(211,地方)
西南地区(10所,教育部6所,地方4所)
四川省(5所):教育部 4 所,地方 1 所
四川大学(985,教育部)、电子科技大学(985,教育部),西南交通大学(211,教育部),西南财经大学(211,教育部),四川农业大学(211,地方)
重庆市(2所):教育部 2 所
重庆大学(985,教育部),西南大学(211,教育部)
云南大学(1所):地方 1 所
云南大学(211,地方)
贵州省(1所):地方 1 所
贵州大学(211,地方)
西藏自治区(1所):地方 1 所
西藏大学(211,地方)
华南地区(6所,教育部2所,地方3所)
广东省(4所):教育部 2 所,地方 1 所,中央统战部 1 所
中山大学(985,教育部)、华南理工大学(985,教育部)、华南师范大学(211,地方),暨南大学(211,中央统战部)
广西省(1所):地方 1 所
广西大学(211,地方)
海南省(1所):地方 1 所
海南大学(211,地方)
其中 28 所地方主管院校,其他都是部属院校。
(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National Basic Ability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Western and Central China),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组织实施,重点支持建设中西部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所地方高校发展建设。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是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切实提升中西部高校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中西部一批本科高校实力得到较大提升。自2012年开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重点扶持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高校加快发展。
在2012年首批100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名单公布之后,就有媒体将之称之为“小211”,随后,“小211工程”就逐渐成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代称。“小211”是一个非官方称呼,在正式文件上不允许使用。
“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对每所纳入“工程”建设的高校给予补助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中西部省级政府设立省级专项资金,中部地区省级政府专项资金按不低于中央与地方6∶4的比例安排;西部地区省级政府专项资金按不低于中央与地方8∶2的比例安排。西藏自治区所需建设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安排。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到目前为止,共实施了两期,第一期自2012年开始到2015年,历时三年,共有100所省属大学入选,第二期自2016年开始到2020年,共有163所省属大学入选。
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大学名单: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黑龙江省

吉林省

辽宁省

安徽省

江西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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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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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甘肃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两期共163所大学分属于23个省份,按所属省份数量分别是,河南14所,河北13所,安徽和湖南各12所,湖北11所,这5个省份是中西部人口数量众多的省份,小211大学超过了10所,是大学发展的迫切需要的体现。其他的省份,广西、四川都共有9所,山西、黑龙江、江西各共有8所,吉林和新疆(含兵团)各共有7所,内蒙古、辽宁各共6所,贵州、云南、重庆、陕西、甘肃各共5所。海南、西藏、宁夏、青海4个人口小省份,各有2所高校入选。湖北、湖南、陕西虽然是中西部省份,但高等教育实力较强,在此项建设工程中,也获益不少。辽宁作为沿海省份,也是高等教育大省和强省,也获得了发展的很多支持。
(三)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
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是指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项支持1所本区域内办学实力最强、办学水平最高、有区域优势的高水平大学。
从该工程按照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建设本地区“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要求,明确建设目标,增强办学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这些大学重点加强特色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强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是继省部共建大学政策之后国家推动中西部省属高校发展设立的又一重大项目,是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一部分。
2018年2月24日,教育部在京召开支持和提升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座谈会,部署启动部省合建工作。会议强调,要通过部省合建这一新的机制和模式,在尚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按“一省一校”原则,重点支持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共14所高校建设。会后,教育部与14校分别签署了部省合建协议。
参考文章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