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原则
设计模式设计原则
在软件开发中,为了提高软件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增加软件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程序员要尽量根据 7 条原则来开发程序,从而提高软件开发效率、节约软件开发成本和维护成本。
1.开闭原则
在软件应用的需求改变时,在不修改源代码的情况下,能够扩展模块功能;
2.里氏替换原则
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也就是在代码中子类可以多有自己的私有方法,不要重写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3.依赖倒置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另一个模块的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总的来说:要面向接口编程,而不是面向实现编程;
4.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有且仅有一个能引起他变化的原因,否则这个类应该被拆分;
5.接口隔离原则
程序员编写程序应该将臃肿的大的接口尽量拆分成更加细小更加具体的接口,让使用的程序员对层次了解更清晰;
6.迪米特原则
如果两个软件实体无须直接通信,那么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调用,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该调用。其目的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模块的相对独立性。
7.聚合复用原则
它要求在软件复用时,要尽量先使用组合或者聚合等关联关系来实现,其次才考虑使用继承关系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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