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选择符总结
选择符:
起名规范: 一,尽量小写字母开头。
二,数组、字母、下划线、连字符的组合。
三,不能使用关键字命名( 所有的标签和属性都属于关键字)
四,命名尽量反应板块内容、或者反应结构(语义化)。
五,可以是拼音,但是不能出现汉字和特殊字符。
1,类型选择符
所有的htm1标签可以直接当作选择符进行应用。div\p\em\i\b\strong...{ }
2,id选择符:<id=“”> #名称{属性:属性值}
3,class选择符:<class=“”> (1,一个元素可以有多个类名,类名可以重复出现2,可以制定一类样式) .名称{属性:属性值;}
4,群组选择符:#box, .con,h3,...{ } (逗号隔开)
5,包含选择符:父元素子元素{属性:属性值;}|
6,伪类选择符:
a:link {}
未访问的链接状态
a:visited {}
已访问的链接状态
a:hover { }
鼠标滑过链接状态
a:active {}
鼠标按下去时的状态
7,通配符:*{} 页面中所有元素
样式表的权重关系:
内联样式表的权重最大!
内部和外部样式的权重,和书写的前后顺序有关!
(放在后面的会把放在前面的样式覆盖掉,覆盖的只是相同属性的样式,不同属性的样式会继续执行。)
! important
当前声明具有最高权重!
语法:
background : red ! import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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