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1):单一职责原则
定义:一个接口不要去实现过多的职责
问题由来: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P1,职责P2。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
解决方案:遵循单一职责原则。分别建立两个类T1、T2,使T1完成职责P1功能,T2完成职责P2功能。这样,当修改类T1时,不会使职责P2发生故障风险;同理,当修改T2时,也不会使职责P1发生故障风险。
优点:
1.降低类的复杂度
2.提高类的可读性
3.降低因为需求变更而带来的风险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2):里氏替换原则
定义1: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 T1的对象 o1,都有类型为 T2 的对象o2,使得以 T1定义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对象 o1 都代换成 o2 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 T2 是类型 T1 的子类型。
定义2: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问题由来:有一功能P1,由类A完成。现需要将功能P1进行扩展,扩展后的功能为P,其中P由原有功能P1与新功能P2组成。新功能P由类A的子类B来完成,则子类B在完成新功能P2的同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有功能P1发生故障。
解决方案:当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类B继承类A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P2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A的方法,也尽量不要重载父类A的方法。
原则理念:
1.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2.子类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3.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方法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4.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3):依赖倒置原则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开发者面向接口编程,就是所谓的依赖倒置
原则规范要求:
1.底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或者两者都有
2.变了的什么类型尽量是接口或者抽象类
3.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4):接口隔离原则
核心: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即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问题由来:类A通过接口I依赖类B,类C通过接口I依赖类D,如果接口I对于类A和类B来说不是最小接口,则类B和类D必须去实现他们不需要的方法。
原则规范要求:
1.接口尽量小,但是要有限度。对接口进行细化可以提高程序设计灵活性是不挣的事实,但是如果过小,则会造成接口数量过多,使设计复杂化。所以一定要适度。
2.为依赖接口的类定制服务,只暴露给调用的类它需要的方法,它不需要的方法则隐藏起来。只有专注地为一个模块提供定制服务,才能建立最小的依赖关系。
3.提高内聚,减少对外交互。使接口用最少的方法去完成最多的事情。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5):迪米特法则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出现问题原因: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当一个类发生改变时,对另一个类的影响也越大
解决方案:尽量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6):开闭原则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问题由来:在软件的生命周期内,因为变化、升级和维护等原因需要对软件原有代码进行修改时,可能会给旧代码中引入错误,也可能会使我们不得不对整个功能进行重构,并且需要原有代码经过重新测试。
解决方案: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