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分类 - JavaScript
摘要:在饱受 var 的折磨之后,ES6 终于推出了新的定义变量的方法:let 和 const 和 var 相比,let 和 const 有了自己的作用域,let 用于定义变量,而 const 用于定义常量 但在实际工作中,它们常常有一些出人意料的表现,今天就先说说 “常量” const 上面的示例十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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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近项目中需要使用 js 获取鼠标位置,本以为十分简单,直接返回 clientX 和 clientY 不就完了么 结果实际开发的时候,在火狐浏览器中遇到了兼容性问题,这里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获取鼠标的位置 如果只考虑谷歌浏览器,直接获取 window.event 的 clientX 和 cl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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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ECMAScript 6已经逐渐普及,经过二十多年的改进,很多功能也有了更成熟的语句,比如 for 循环 这篇博客将介绍一下从最初的 for 循环,到 ES6 的 for-of 等四种遍历方法 先定义一个数组: 在控制台中打印这个数组,会看到这个数组的全貌: 一、 for 相信大部分开发工作者,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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