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理想国》

“后来我年事渐长,深知在政治上要有所作为,首先必须有朋友,有组织。”

“......许多痛苦,包括亲人朋友的种种不满,其原因只有一个,不在于人的年老,而在于人的性格。如果他们是大大方方,心平气和的人,年老对他们称不上是太大的痛苦。要不然的话,年轻轻的照样少不了烦恼。”

“大凡不亲手挣钱的人,多半不贪财;亲手挣钱的才有了一文想两文。像诗人爱自己的诗篇,父母疼自己的儿女一样,赚钱者爱自己的钱财,不单是因为钱有用,而是因为钱是他们自己的产品。”

“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分的报答。”——苏格拉底

在第一卷中,花了大量的篇幅去讨论“正义”这个问题。什么是正义?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是强者的利益。平民政府制定民主法律,独裁政府制定独裁法律。他们制定了法律明告大家:凡是对政府有利的对百姓就是正义的;谁不遵守,他就有违法之罪,又有不正义之名。”苏格拉底认为,“任何技艺都不是为它本身的,而只是为它的对象服务的。没有一门科学或技艺是只顾寻求强者的利益而不顾及它所支配的弱者的利益的。在任何政府里,一个统治者,当他是统治者的时候,他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他的一言一行都为了老百姓的利益。”

色:一般人之所以谴责不正义,并不是怕做不正义的事,而是怕吃不正义的亏。

苏:一切营运部署都是为了对象,求取对象(弱者)的利益,而不是求取强者的利益。没有人甘愿充当一个治人者去揽人家的是非。做了统治者,他就要报酬,因为在治理技术范围内他拿出自己全部能力努力工作,都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所治理的对象。

在第二卷中,他们继续讨论正义的问题。

格劳孔: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打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人们说,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衷,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就不是因为它本身真正善,而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订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疯了。

格: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事作恶。...... 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 没有人把正义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事,心甘情愿去实行,做正义事是勉强的。在任何场合下,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 如果谁有了权而不为非作歹,不夺人钱财,那他就要被人当成天下第一号的傻瓜,虽然当着他的面人家还是称赞他——人们因为怕吃亏,老是这么互相欺骗着。

苏:在我看来,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 因此我们每个人为了各种需要,招来各种各样的人。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叫它作城邦。

苏:我们大家并不是生下来都一样的。各人性格不同,适合于不同的工作。...... 一个人不论干什么事,失掉恰当的时节有利的时机就会全功尽弃。

在第二卷里,苏格拉底详细推演了古希腊城邦的建立过程,由此引申出了战争的起源。

第三卷,主要讨论“音乐”(即文艺教育)问题。

苏格拉底谈教育:凡事开头最重要。特别是生物,在幼小柔嫩的阶段,最容易接受陶冶,你要把它塑成什么形式,就能塑成什么形式。...... 我们首先要审查故事的编者,接受他们编得好的故事,而拒绝那些编得坏的故事。我们鼓励母亲和保姆给孩子们讲那些已经审定的故事,用这些故事铸造他们的心灵。...... 年轻人分辨不出什么是寓言,什么不是寓言。先入为主,早年接受的见解总是根深蒂固不容易更改的。因此我们要特别注意,为了培养美德,儿童们最初听到的应该是最优美高尚的故事。

苏格拉底:事物处于最好的状况下,最不容易被别的事物所改变或影响。...... 心灵也是这样的:最勇敢、最智慧的心灵最不容易被任何外界的影响所干扰或改变。

苏格拉底:每个人只能干一种行业而不能干多种行业。如果他什么都干,一样都干不好,结果一事无成。...... 人性好像铸成的许多很小的钱币,它们不可能成功地模仿许多东西,也不可能做许多事情本身。

苏格拉底:诗歌有三个组成部分:词,和声,节奏。

苏格拉底:儿童阶段文艺教育最关紧要。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教育,节奏与和谐浸入了他的心灵深处,在那里牢牢地生了根,他就会变得温文有礼;如果受了坏的教育,结果就会相反。再者,一个受过适当教育的儿童,对于人工作品或自然物的缺点也最敏感,因而对丑恶的东西会非常反感,对优美的东西会非常赞赏,感受其鼓舞,并从中吸取营养,使自己的心灵成长得既美且善。对任何丑恶的东西,他能如嫌恶臭不自觉地加以谴责,虽然他还年幼,还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等到长大成人,理智来临,他会似曾相识,向前欢迎,因为他所受的教养,使他同气相求。

格劳孔:过分的快乐有如过分的痛苦可以使人失态忘形。

格劳孔:那些专搞体育锻炼的人往往变得过度粗暴,那些专搞音乐文艺的人又不免变得过度软弱。

苏格拉底:那种能把音乐和体育配合得最好,能最为比例适当地把两者应用到心灵上的人,我们称他们为最完美最和谐的音乐家应该是最适当的。

苏格拉底:...... 同样,我们也要把年轻人放到贫穷忧患中去,然后再把他们放到锦衣玉食的环境中去,同时,比人们用烈火炼金制造金器还要细心得多地去考察他们,看他们受不受外界的引诱,是不是能泰然无动于衷,守身如玉,做一个自己的好的护卫者,是不是能护卫自己已受的文化修养,维持那些心灵状态在他身上的谐和与真正的节奏(这样的人对国家对自己是最有用的)。

苏格拉底对于所谓的“护卫者”有着极端的看法。

第四卷

苏格拉底认为,有两个原因能使技艺退化——贫和富。

苏格拉底对于国家的看法:无论什么样的国家,都分成相互敌对的两个部分,一为穷人的,一为富人的,而且这两个部分各自内部还分成许多个更小的对立部分。如果你把它们都当做许多个,并且把其中一些个的财富、权力或人口许给另一些个部分,那你就会永远有许多的盟友和不多的敌人。你们的国家只要仍在认真的执行这一既定方针,就会是最强大的。

苏格拉底关于人的看法: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而不是多个人。

苏:一个人从小所受的教育把他往哪里引导,却能决定他后来往哪里走。

苏格拉底关于立法的看法:真正的立法家不应当把力气花在法律和宪法方面做这一类的事情(指的是不停地制定和修改法律),不论是在政治秩序不好的国家还是在政治秩序良好的国家;因为在政治秩序不良的国家里法律和宪法是无济于事的,而在秩序良好的国家里法律和宪法有的不难设计出来,有的则可以从前人的法律条例中很方便地引申出来。

苏:我们挑选战士并给以音乐和体操的教育,也是在尽力做同样的事情。我们竭力要达到的目标不是别的,而是要他们像羊毛接受染色一样,最完全地相信并接受我们的法律,使他们的关于可怕事情和另外一些事情的信念都能因为有良好的天性和得到教育培养而牢牢地生根,并且使他们的这种“颜色”不致被快乐这种对人们的信念具有最强退色能力的碱水所洗褪,也不致被苦恼、害怕和欲望这些比任何别的碱水褪色能力都强的碱水所洗褪。这种精神上的能力,这种关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确信念的完全保持,就是我主张称之为勇敢的。

苏:人的灵魂里面有一个较好的部分和一个较坏的部分,所谓“自己的主人”就是说较坏的部分受天性较好的部分控制。当一个人由于坏的教养或者和坏人交往而使其较好的同时也是较小的那个部分受到较坏的同时也是较大的那个部分统治时,他便要受到谴责而被称为自己的奴隶和没有节制的人了。

苏:还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欲望、快乐和苦恼都是在小孩、女人、奴隶和那些名义上叫做自由人的为数众多的下等人身上出现的。反之,靠理智和正确信念帮助,由人的思考指导着的简单而有分寸的欲望,则只能在少数人中见到,只能在那些天分最好且又受过最好教育的人中间见到。...... 你不是看到了,在这里为数众多的下等人的欲望被少数优秀人物的欲望和智慧统治着吗?

理想国的四种性质:智慧、勇敢、节制、正义。

苏格拉底对节制的看法: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不管是在国家里还是在个人身上——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一致性和协调。

苏格拉底认为: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 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

苏格拉底关于事物的运动和静止关系的看法:同一事物的同一部分关系着同一事物,不能同时有相反的动作或受相反的动作(即同一事物的同一部分不可能是既动又静的。例如,假如有一个人站着不动,但是他的头和手在摇着,此时我们不能说这是同一个人同时既动又静,而应该说这个人是一部分静另一部分动;再如,假如一个陀螺的尖端固定在一个地点转动着,此时我们不能说整个陀螺是同时既动又静,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静止和运动着的不是事物的同一部分,而应该说它们自身内有轴心的直绕部分和另一圆周线部分,着眼于直线部分则旋转物体是静止的,着眼于圆周线则它们是在运动的。)。因此,每当我们看到同一事物里出现这种相反情况时我们就会知道,这不是同一事物而是不同的事物在起作用。

苏:在人的灵魂里确实存在着两种东西:一个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另一个是人们用以感受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可以称之为心灵的无理性部分或欲望部分,亦即种种满足和快乐的伙伴。人的激情是理智的盟友,在灵魂的分歧中它是非常宁愿站在理性一边的。但激情并不同于欲望和理性,它是灵魂中的第三者。

苏格拉底认为:在国家里存在的东西在每一个个人的灵魂里也存在着,且数目相同。国家的正义在于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 我们每一个人如果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他就也是正义的,即也是做他本分的事情的。

苏:音乐和体育协同作用将使理智和激情得到协调。...... 这两者(理智和激情)既受到这样的教养、教育并被训练了真正起自己本分的作用,它们就会去领导欲望——它占每个人灵魂的最大部分,并且本性是最贪得财富的——它们就会监视着它,以免它会因充满了所谓的肉体快乐而变大变强不再恪守本分,企图去控制支配那些它所不应该控制支配的部分,从而毁了人的整个生命。

苏格拉底关于“什么是勇敢的人、什么是智慧的人和什么是节制的人?”的论断:

(1)如果一个人的激情无论在快乐还是苦恼中都保持不忘理智所教给的关于什么应当惧怕什么不应当惧怕的信条,那么我们就因他的激情部分而称每个这样的人为勇敢的人。

(2)我们也因为每个人身上的这个起领导作用的和教授信条的小部分——它也被假定为是这个人身上的懂得这三个部分各自利益也懂得这三个部分共同利益的——而称他为智慧的。

(3)当人的这三个部分彼此友好和谐,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赞成由它领导而不反叛,这样的人就是有节制的人。

苏:木匠做木匠的事,鞋匠做鞋匠的事,其他的人也都这样,各起各的天然作用,不起别种人的作用,这种正确的分工乃是正义的影子 ...... 然而真实的正义不是关于外在的“各做各的事”,而是关于内在的 ...... 这就是说,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相互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当他将自己心灵的这三个部分合在一起加以协调,仿佛将高音、低音、中音以及其间的各音阶合在一起加以协调那样,使所有这些部分由各自分立而变成一个有节制的和和谐整体时,于是,如果有必要做什么事的话——无论是在挣钱、照料身体方面,还是在某种政治事务或私人事务方面——他就会做起来;并且在做所有这些事情过程中,他都相信并称呼凡保持和符合这种和谐状态的行为是正义的好的行为,指导这种和谐状态的知识是智慧,而把只起破坏这种状态作用的行为称作不正义的行为,把指导不和谐状态的意见称作愚昧无知。

苏:不正义应该就是三种部分之间的争斗不和、相互间管闲事和相互干涉,灵魂的一个部分起而反对整个灵魂,企图在内部取得领导地位。

第五卷

苏格拉底认为:希腊人政府别的希腊城邦,把同一种族的人降为奴隶,是不合乎正义的。他主张不但自己不能这样,还要竭力阻止别的城邦这样做,使大家看到有被蛮族征服的危险,使希腊人和希腊人团结起来,互不伤害蔚然成风。

苏:在战场上作为胜利者,对于被击毙的敌人,除武器外,不应剥取死者其它东西。...... 你不觉得抢劫死尸是卑鄙龌龊的行为吗?把死者的尸体看作敌人,而让真正的敌人丢下武器远走高飞,这不是女流之辈胸襟狭隘的表现吗?这种行为与狗儿向着扔中它们的石头狂叫,却不过去咬扔石头的人,有什么两样呢?...... 因此,我们一定要禁止抢劫死尸,一定要给死者埋葬。

苏格拉底所有的这些论述,都是从研究“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不正义”的问题发散出来的。

格劳孔提出,苏格拉底所描述的这种理想的国家可能是无法实现的。其实苏格拉底在某种程度上也承认他提出的这种“理想国”是无法实现的,那他为什么还要提出这样一种理论呢?他在第五卷中给出了答案:...... 那么,我们当初研究正义本身是什么,不正义本身是什么,以及一个绝对正义的人和一个绝对不正义的人是什么样的(假定这种人存在的话),那是为了我们可以有一个样板。我们看着这些样板,是为了我们可以按照它们所体现的标准,判断我们的幸福或不幸,以及我们的幸福或不幸的程度。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要表明这些样板能成为在现实上存在的东西。...... 如果一个画家,画一个理想的美男子,一切的一切都已画得恰到好处,只是还不能证明这种美男子能实际存在,难道这个画家会因此成为一个最糟糕的画家吗?

这一卷后面开始讨论知识与意见的辩证关系,已经进入了哲学的范畴。

第六卷

苏:真正的爱知者应该从小时起就一直是追求全部真理的。...... 凭经验我们知道,一个人的欲望在一个方面强时,在其他方面就会弱 ...... 当一个人的欲望被引导流向知识及一切这类事情上去时,我认为,他就会参与自身心灵的快乐,不去注意肉体的快乐,如果他不是一个冒牌的而是一个真正的哲学家的话。

苏:任何要求管治的人应该是他们自己登门去请有能力管治他们的人来管他们。统治者如果真是有用的统治者,那么他去要求被统治者受他统治是不自然的。

苏:追求真实存在是真正爱知者的天性;他不会停留在意见所能达到的多样的个别事物上的,他会继续追求,爱的锋芒不会变钝,爱的热情不会降低,直至他心灵中的那个能把握真实的,即与真实相亲近的部分接触到了每一事物真正的实体,并且通过心灵的这个部分与事物真实的接近,交合,生出了理性和真理,他才有了真知,才真实地活着成长着;到那时,也只有到那时,他才停止自己艰苦的追求过程。

苏:构成哲学家天赋的那些品质本身如果受到坏教育或坏环境的影响,就会成为某种背离哲学研究的原因,跟所谓的美观、富裕,以及所有这类的生活福利一样。

苏:要不是碰巧生活在一个合适的国度里,一个哲学家是不可能有最大成就的,因为只有在一个合适的国家里,哲学家本人才能得到充分的成长。

“一个受哲学主宰的城邦怎样可以不腐败呢?”

苏格拉底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当他们(城邦中的人民)年少时,他们的学习和哲学功课应该适合儿童的接受能力(避免因为一开始就接触太难的东西而过早放弃);当他们正在长大成人时,他们主要应好好注意身体,为哲学研究准备好体力条件;随着年龄的增长,当他们的灵魂开始达到成熟阶段时,应当让他们自在逍遥,一般不再担当繁重的工作,只从事哲学研究。

苏:只有当你能为你们未来的统治者找到一种比统治国家更善的生活时,你才可能有一个管理得好的国家。因为只有在这种国家里才能有真正富有的人来统治。当然他们不是富有黄金,而是富有幸福所必须的那种善的和智慧的生活。如果未来的统治者是一些个人福利匮乏的穷人,那么,当他们投身公务时,他们想到的就是要从中攫取自己的好处,如果国家由这种人统治,就不会有好的管理。因为,当统治权成了争夺对象时,这种自相残杀的争夺往往同时既毁了国家也毁了统治者自己。

附:

与柏拉图和苏格拉底有关的逸闻趣事:

参考:https://github.com/scutan90/DeepLearning-500-questions

柏拉图有一天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苏格拉底叫他到麦田走一次,摘一颗最大的麦穗回来,不许回头,只可摘一次。柏拉图空着手出来了,他的理由是,看见不错的,却不知道是不是最好的,一次次侥幸,走到尽头时,才发现还不如前面的,于是放弃。苏格拉底告诉他:“这就是爱情。”(这个故事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机器学习中局部最优解与全局最优解的关系:因为生命中的一些不确定性,所以全局最优解是很难找到的,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我们应该设置一些限定条件,然后在这个范围内寻找最优解,也就是局部最优解——有所斩获总比空手而归强,哪怕这种斩获只是一次有趣的经历。)

柏拉图有一天又问什么是婚姻?苏格拉底叫他到树林走一次,选一棵最好的树做圣诞树,也是不许回头,只许选一次。这次他一身疲惫地拖了一棵看起来直挺、翠绿,却有点稀疏的杉树回来,他的理由是,有了上回的教训,好不容易看见一棵看似不错的,又发现时间、体力已经快不够用了,也不管是不是最好的,就拿回来了。苏格拉底告诉他:“这就是婚姻。”

posted @ 2019-07-12 22:03  mingyu02  阅读(554)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