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手機放在哪兒?

對我們當中的大多數人來說﹐過去不常帶在身上而如今卻隨身攜帶的東
西只有手機。我記得11年前當我買了有生以來首部手機時同事們不屑的神情﹐然而現在就連我最內向的朋友也擁有了自己的手機。變化真是大啊:自從100多年前手表誕生以來﹐我想不到還有什麼東西能夠成為生活中如此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但這又引出了另一個問題:平常我們喜歡把手機放在哪兒呢?而這又能透露什麼個人信息呢?

諾基亞公司(Nokia Corp.)在中國、日本和芬蘭的研究者正好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研究。結果發現答案並不像看上去那麼簡單﹐有些結論還揭示出人們對手機的複雜感情。

首先﹐男士朋友喜歡把手機裝在前口袋中﹐很多時候還喜歡放在右邊的口袋(多數人習慣用右手)。這也許不難理解﹐因為這是他們最方便掏手機的地方。這也是為什麼在擁擠的火車上旁人接電話時他們的胳膊肘可能會碰到你的臉、胃或是肚子。我有一個小竅門來對付這類問題:讓設計褲子的人把褲子口袋朝前開﹐而不要朝後開。這樣的話男士們就可以把手機放在左邊的口袋﹐然後用右手拿出電話放在左耳﹐“胳膊肘”問題也就避免了。試試吧﹐挺管用的﹐而且你還會感覺自己有點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Clint Eastwood)。

這種辦法還可以幫助“口袋一族”解決另一個問題:上述研究團隊發現﹐30%的“口袋一族”有時甚至經常不能及時接到電話。可要是與女性相比﹐這也算不了什麼了。諾基亞的研究顯示﹐61%的女性都把手機放在手包等各種包里。於是﹐一半的女性時常會漏接電話。用東京研究人員簡•奇普切斯(Jan Chipchase)的話說﹐這是因為她們注意不到﹐或者等她們注意到的時候對方已經掛機了──手機被深深埋在了手包里。這在技術上被稱做“瘋狂翻找”。我相信你們當中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吧:看電影時、參加宗教儀式時、面試時﹐手機不是時候地響起﹐而且鈴聲還是昨晚一時興起設定的那種很弱智的鈴音﹐當時你一定是心急火燎地把手機翻出來﹐狠狠地按下“拒絕接聽”鍵。

我不是女人﹐因此對這種“瘋狂翻找”沒什麼辦法。奇普切斯在研究結果附帶的一篇文章中指出﹐一方面人們想讓手機在手包里更加好找﹐另一方面他們又希望科技的進步能讓手機變得更加小巧﹐於是這之間就出現了一種基本矛盾。隨著新款手機向小型化發展﹐外部天線逐漸退出歷史舞台﹐要想在手包里找到手機已變得越來越難﹐這在某種程度上既是由於它們自身體積太小﹐也是因為與睫毛膏、名片夾等包里的其他物件相比﹐它們的體積也不佔“優勢”。顯然﹐辦法之一是隨身攜帶一款藍牙手機﹐這樣就能直接聽到來電了。可是女性似乎對此比較反感﹐就像她們反感另一種男士青睞的商品一樣──別在腰間的手機套。

手機套可以用來把手機別在腰間。但它看起來很滑稽﹐因此在注重時尚的城市受到了冷落。諾基亞的研究發現﹐在東京沒有人用手機套﹐在米蘭也僅有4%的人使用它。在北京﹐有19%的受訪者用過手機套﹐而在更偏遠的吉林市﹐這個百分比高出了一倍。正如奇普切斯所說﹐這也許說明那裡的人們更看重的是方便﹐而不是優雅。

不用說﹐女性對手機套一直敬而遠之:她們使用的是手機鏈。手機鏈通常系在手機的頂端﹐有了它﹐就可以把手機掛在脖子上了。還有一些類似的掛件可以幫助人們能夠在“瘋狂翻找”時迅速地摸到手機。

不過﹐地區性的差異還是很明顯的:手機鏈在北亞很流行﹐但在其它地區則不然。手機鏈在首爾最為普遍──71%的手機用戶都擁有一條手機鏈﹐而東京的比例略低一些。相比之下﹐在德里、洛杉磯和坎帕拉﹐這個比例分別為11%、9%和4%。奇普切斯認為﹐手機鏈是凸顯個人及其價值的最直截了當、最顯而易見的方式。換言之﹐對於韓國人或日本人而言﹐晃來晃去的手機就是讓你知道她是誰的最好方式。大概印度人、加州人或烏幹達人也都有傳遞同樣信息的其它方式。或者﹐人們把手機掛在脖子上只是為了不漏接電話。

我的這些想法說明:大多數人仍然不能確定是否想要一個需要我們隨時待命的設備。奇普切斯發現﹐一些漏接的電話可能是有意為之──原因可能是我們不方便接聽電話﹐或是我們不認識來電號碼﹐也不想讓一些稀奇古怪的人來打電話調查我們將手機放在哪裡﹐或僅僅是因為我們想休息一下。簡而言之﹐我們將手機放在哪裡──口袋、手機套、手機鏈還是包中──或許不但說明了我們想和外界保持聯絡的意願﹐也體現出了我們的時尚敏銳度、表明了我們來自何地。

對於所有技術﹐我們都需要將其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不能直接做到這一點﹐我們就會樹起一道屏障將其隔離在外(在手機這個事例中﹐屏障就是雜亂的手包或深深的口袋)。在設計下一代產品時﹐諾基亞等手機廠家的想法是將屏障因素放在同通話因素同樣重要的位置。或者﹐正如奇普切斯所總結的:我們可以設計一款不能漏掉所有訊息的产品﹐但我們應該這樣做嗎?

Jeremy Wagstaff

(編者按﹕本文作者Jeremy Wagstaff是《華爾街日報》科技專欄“Loose Wire”的專欄作家﹐欄目內容涉及科技產品、電腦、軟件等相關領域。)
posted @ 2007-05-11 10:24  Rookie.Zhang  阅读(228)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