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elf
这个非常简单。我们知道,打开任何一个网页,浏览器会首先创建一个窗口,这个窗口就是一个window对象,也是js运行所依附的全局环境对象和全局作用域对象。self 指窗口本身,它返回的对象跟window对象是一模一样的。也正因为如此,window对象的常用方法和函数都可以用self代替window。举个例子,常见的写法如“self.close();”,把它放在<a>标记中:“<a href="javascript:self.close();">关闭窗口</a>”,单击“关闭窗口”链接,当前页面关闭。
二、this关键字
在讲this之前,看下面的一段代码:

Code

本来的目的是想在body中添加一个span元素,对于这个span元素,制定了它的字体颜色,悬浮在它上面的鼠标样式和单击触发事件。问题就出现在它的单击事件上(弹出"单击我:undefined")。也许有人会说你丫傻呀,写这么多sb代码还不就是为了实现下面这个东东吗?

<span style='cursor:pointer;color:blue;' onclick="alert(this.innerHTML)">this的dom测试</span>

你看多简单直观,而且还不容易出错?!kao,我晕。我正要讲的是您正在使用的this.innerHTML中的this呀。
1、this到底指什么?
我们熟悉的c#有this关键字,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指代当前对象实例(参数传递和索引器都要用到this)。在javascript中,this通常指向的是我们正在执行的函数本身,或者是指向该函数所属的对象(运行时)。
2、常见使用方式
(1)、直接在dom元素中使用

<input id="btnTest" type="button" value="提交" onclick="alert(this.value))" />

分析:对于dom元素的一个onclick(或其他如onblur等)属性,它为所属的html元素所拥有,直接在它触发的函数里写this,this应该指向该html元素。
(2)、给dom元素注册js函数
a、不正确的方式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thisTest(){
  alert(
this.value); // 弹出undefined, this在这里指向??
}
</script>

<input id="btnTest" type="button" value="提交" onclick="thisTest()" />

 分析:onclick事件直接调用thisTest函数,程序就会弹出undefined。因为thisTest函数是在window对象中定义的,
所以thisTest的拥有者(作用域)是window,thisTest的this也是window。而window是没有value属性的,所以就报错了。
b、正确的方式

Code

分析:在前面的示例中,thisTest函数定义在全局作用域(这里就是window对象),所以this指代的是当前的window对象。而通过document.getElementById("btnTest").onclick=thisTest;这样的形式,其实是将btnTest的onclick属性设置为thisTest函数的一个副本,在btnTest的onclick属性的函数作用域内,this归btnTest所有,this也就指向了btnTest。其实如果有多个dom元素要注册该事件,我们可以利用不同的dom元素id,用下面的方式实现:
document.getElementById("domID").onclick=thisTest; //给button的onclick事件注册一个函数。
因为多个不同的HTML元素虽然创建了不同的函数副本,但每个副本的拥有者都是相对应的HTML元素,各自的this也都指向它们的拥有者,不会造成混乱。
为了验证上述说法,我们改进一下代码,让button直接弹出它们对应的触发函数:

Code

其弹出的结果是:

//第一个按钮
function onclick(){
  thisTest()
}
 
//第二个按钮
function thisTest(){
  
this.value="提交中";
}

从上面的结果你一定理解的更透彻了。
By the way,每新建一个函数的副本,程序就会为这个函数副本分配一定的内存。而实际应用中,大多数函数并不一定会被调用,于是这部分内存就被白白浪费了。所以我们通常都这么写:

Code

这是因为我们使用了函数引用的方式,程序就只会给函数的本体分配内存,而引用只分配指针。这样写一个函数,调用的地方给它分配一个(指针)引用,这样效率就高很多。当然,如果你觉得这样注册事件不能兼容多种浏览器,可以写下面的注册事件的通用脚本:

Code

 正像注释写的那样,要注册dom元素事件,用EventUtil.addEvent(dom元素,事件名称,事件触发的函数名)即可, 移除时可以这样写:EventUtil.removeEvent(dom元素,事件名称,事件触发的函数名)。这是题外话,不说了。
(3)、类定义中使用this关键字
这个其实再常见不过,看示例:

Code

 分析一下结果,其实这里的this和c#里的是类似的。
(4)、为脚本对象添加原形方法
理解这里的前提是你必须了解js里的原型概念(说道这里,kao,我还真的需要面壁一下):js中对象的prototype属性,是用来返回对象类型原型的引用的。所有js内部对象都有只读的prototype属性,可以向其原型中动态添加功能(属性和方法),
但该对象不能被赋予不同的原型。但是对于用户定义的对象可以被赋给新的原型。看个简单的示例:

Code

测试结果显示,这里的this指代的是被添加原形(方法或属性)的类的实例,和(3)中的定义基本相似。
(5)、在函数的内部函数中使用this关键字
这个你要是理解作用域和闭包,问题就迎刃而解。看最典型的示例:

Code

分析:thisTest()调用内部的innerThisTest函数,形成一个闭包。innerThisTest执行时,第一次弹出innerUserName,是因为innerThisTest函数作用域内有一个变量叫userName,所以直接弹出当前作用域下变量的指定值;第二次弹出outer  userName是因为innerThisTest作用域内没有userName属性(示例中的this.userName),所以它向上一级作用域中找userName属性,这次在thisTest中找到(示例中的this.userName= 'outer userName';),所以弹出对应值。
(6)通过Function的call和apply函数指定特定的this
这个指定来指定去,this就有可能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不想把自己弄晕了的话,了解一下就可以了。改变this指定对象对于代码维护也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贴出旧文中的示例代码结束吧:

Code

总结:到这里,对于开篇中的span弹出undefined的问题你是不是已经豁然开朗?如果你还在懵懂中,给个可有可无的提示:当前的这个span元素有没有textValue属性啊!?
三、void
1、定义
javascript中void是一个操作符,该操作符指定要计算一个表达式但是不返回值。
2、语法
void 操作符用法格式如下:
    (1). javascript:void (expression)
    (2). javascript:void expression
注意:expression是一个要计算的js标准的表达式。表达式外侧的圆括号是可选的,但是写上去你可以一眼就知道括弧内的是一个表达式(这和typeof后面的表达式语法是一样的)。
3、实例代码

Code

4、在a元素下使用void(0)
(1)适用情况
在网页中,我们经常看到html里的a标签不需要它导航到某一个页面时,href属性设置的写法:

    <a href="#">link1</a>
    <a href="javascript:void(0);">link2</a>

注意:第一种“#”的写法(其实#可以是多个,通常都是1个),当a元素所在的链接在浏览器一屏以下时,会导致页面回滚到顶部;所以当我们需要a标签不导航到其他页面,不需要网页位置的回滚,都会采取void(0)那种写法。
(2)ie6下void(0)造成的诡异问题
这个问题网上有很多讨论,个人认为“落叶满长沙”总结的很有代表性,这里就不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