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 方法抽象,类必须抽象,abstract修饰 * 可以修饰方法,类,不能修饰变量 * 抽象的条件: * 当我们多个类存在相同功能名时,这时抽取相同功能名,先继承,再将父类抽象化 * 抽象类的特点: * 抽象方法一定在抽象类中,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要被abstract修饰 * 抽象的类不能被创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3-31 16:04
randyt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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