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国内最大的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将何去何从。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强调,电子支付发放牌照主体必须是金融组织,获得许可的机构,其性质必须是支付组织,不可能授权非金融企业直接从事支付业务。这无疑给像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当头一棒。当前国内网上支付市场主要存在三派:第三方的独立派,如易宝、快钱等,它们是独立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平台派,其模式就是“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工具”,淘宝网的支付宝、腾讯“拍拍”的财付通与百度“有啊”的百付宝等;银行派,典型代表就是中国银联旗下的Chinapay。虽然电子支付的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是空白,而政府倾向于只面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0-04-04 13:36
一个人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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