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注意:本篇学习笔记基于原网站: JavaScript教程 - 廖雪峰的官方网站 笔记仅作学习留档使用 本篇目录 创建对象 原型继承 class(ES6) JavaScript不区分类和实例的概念,而是通过原型(prototype)来实现面向对象编程。没有“Class”的概念,所有对象都是实例,所谓继 阅读全文
posted @ 2025-12-26 15:14 qiqimk 阅读(3) 评论(0) 推荐(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