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三国(1)

  “初到任,即设五色棒十余条于县之四门,有犯禁者,不避豪贵,皆责之。中常侍蹇硕之叔,提刀夜行,操巡夜拿住,就棒责之。由是,内外莫敢犯者,威名颇震。”
    这段写曹操的话,我不大以为然,倒不是想探究其是否为史实,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曹操新官上任,要想有所作为,要想建起自己的势力,笼络人心是必不可少的,上述做法自是极好,不过,威则威矣,名嘛——嘿嘿,今天的天气不错......
    要想杀鸡儆猴,这个“鸡”必须对得起观众才是——不然谁去注意你?没有这个关注效应,那也就没啥意思了。于是,曹操正好抓住了“蹇硕之叔”,蹇硕是谁?那还得会说。当时的皇帝是汉灵帝,这个家伙很没搞头,被宦官外戚把持朝政还不自知——或许自知,可谁知道呢——,有十个宦官权利比较大,也就是所谓的“十常侍”,而蹇硕就是其中之一。“曹操棒打蹇硕之叔”,这噱头够大!
    蹇硕之叔之所以敢横行无忌,是因为有所恃。而在我看来,曹操更是有恃无恐。曹操的老爸是曹嵩,而曹嵩是“中常侍曹腾之养子”,这层关系一点都不比蹇硕叔侄关系差,曹操自然敢下手打。我估计,那“十常侍”,自然也有个先后大小之分,无疑曹滕排于蹇硕之前。
    拳头硬才是硬道理,其他都是虚的。

posted on 2008-10-28 14:11  四顾茫然  阅读(218)  评论(0)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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