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写完架构,改善程序复用性的设计~第三讲 实现一种功能的代码只能出现在一处 , 这篇文章后,得到了园友的反馈,说这种简单的业务逻辑还可以,但业务比较复杂时,根据就没法用这种方法。针对这个问题,我觉得有必要再写一个续集了,呵呵!上回说的主要核心内容是将公用的部分从一个方法中提取出来,生成一个新的方法,这个重构中叫做“提取到方法”,另外一个核心内容就是方法的”单一职责“,即一个方法干一件事,将出现复杂事件时,将多个方法进行组合调用即可这回主要说一个重构中的提取,其实不仅方法可以被提取,类,及整个项目也可以被提取,只要他们有被提取的必要!一个例子:对于一个数据实体操作的基类,它包括了其它所有实体类共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2-05-29 23:24
张占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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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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