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学习笔记(二)

面向对象的特征之一:封装与隐藏
一、问题的引入
当我们一个类的对象以后,我们可以通过“对象.属性”的方式,对对象的属性进行赋值。这里,赋值操作要受到属性的数据类型和存储范围的制约。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制约条件。但是,在实际问题中,我们往往需要给属性赋值加入额外的限制条件。这个条件不能在属性声明时体现,我们只能通过方法进行限制条件的添加,(比如:setXxx()),同时,我们需要避免用户再使用“对象.属性”的方式对属性进行赋值,则需要将属性声明为私有的(private)。此时,针对属性就体现了封装性。
二、封装性的体现
我们将类的属性xxx私有化(private),同时,提供公共的(public)方法来获取(getXxx)和设置(setXxx)此属性的值。
1)、如上 2)、不对外暴露的私有的方法 3)、单例模式
三、封装性的体现,需要权限修饰符来配合
1、Java规定的四种权限(从小到大排列):private、缺省、protected、public
2、4种权限可以用来修饰类及类的内部结构:属性、方法,构造器,内部类
3、具体的,4中权限都可以用来修饰类的内部结构:属性、方法,构造器,内部类
修饰类的话,只能使用:缺省、public
总结封装性:Java提供了4种权限修饰符来修饰类及类的内部结构,体现类及类的内部结构在调用时的可见性的大小。
四、类的结构之三:构造器(或构造方法、constructor)的使用
1、构造器的作用
1)、创建对象
2)、初始化对象的属性
2、说明
1)、如果没有显式的定义类的构造器的话,则系统默认提供一个空参的构造器
2)、定义构造器的格式
权限修饰符 类名(形参列表){ }
3)、一个类中定义多个构造器,彼此构成重载
4)、一旦我们显示的定义了类的构造器之后,系统就不在提供默认的空参构造器
5)、一个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器
五、属性赋值的先后顺序
①、默认初始化
②、显式初始化
③、构造器中初始化
④、通过“对象.方法”或“对象.属性”的方式,赋值
以上操作的先后顺序
①-②-③-④
六、JavaBean是一种Java语言写成的可重用组件
所谓JavaBean,是指符合如下标准的Java类,
①、类是公共的
②、有一个无参的公共的构造器
③、有属性,且有对应的get,set方法
七、this关键字的使用
1、可以用来修饰属性,方法,构造器
2、this修饰属性和方法
this理解为当前对象
2.1、在类的方法中,我们可以使用“this.属性”或“this.方法”的形式,调用当前对象和方法。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都选择省略“this.”。特殊情况下,如果方法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我们必须显式的使用“this.变量”的方式,表明此变量时是属性,而非形参。
2.2、在类的方法中,我们可以使用“this.属性”或“this.方法”的形式,调用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和方法。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都选择省略“this.”。特殊情况下,如果构造器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我们必须显式的使用“this.变量”的方式,表明此变量时是属性,而非形参。
3.this调用构造器
①、我们在类的构造器中,可以显示的使用“this(形参列表)”的方式,调用本类中其他指定的构造器
②、构造器中不能通过“this(形参列表)”方式调用自己
③、如果一个类中有n个构造器,则最多有n-1个构造器中使用了"this(形参列表)"
④、规定:“this(形参列表)“必须声明在当前构造器的首行
⑤、构造器内部,最多只能声明一个“this(形参列表)”,用来调用其他构造器
八、package关键字的使用
1、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中类的管理,提供包的概念
2、使用package声明类或接口所属的包、声明在源文件的首行
3、包,属于标识符,遵循标识符的命名规则、规范(xxxyyyzzz)、“见名知意”
4、没“."一次,就代表一层文件目录
补充:
同一个包下,不能命名同名的接口、类
不同的包下,可以命名同名的接口、类
九、import关键字的使用
1、在源文件中显式的使用import结构导入指定包下的类、接口
2、声明在包的声明和类的声明之间
3、如果需要导入多个结构,则并列写出即可
4、可以使用"xxx."的方式,表示可以导入xxx包下的所有结构
5、如果使用的类或接口是java.lang包下定义的,则可以省略import结构
6、如果使用的类或接口是本包下定义的,则可以省略import结构
7、如果在源文件中,使用了不同包下的同名的类,则必须至少有一个类需要以全类名的方式显示
8、使用"xxx.
"方式表明可以调用xxx包下的所有结构。但是如果使用的是xxx子包下的结构,则仍需显式导入
9、import static:导入指定类或接口中的静态结构:属性、方法

posted @ 2019-08-09 00:26  liushuaihang  阅读(60)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