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时间:股息波段策略必须关注的问题
股息+波段策略,我实践后感觉很好,几个大V,如鹿鼎公、学知利行也推荐这种操作。但似乎很少有人讨论波段对于股息的利得税的影响,研究了一下,其实还是很大的。
根据中国现行税收政策及证券交易规则,对于持有多年且期间存在多次买卖操作的股票,其持股时长的计算规则:先进先出法(FIFO)
个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计算持股期限,即证券账户中最早买入的股票视为优先卖出。这一规则适用于同一只股票的多次买卖操作 。
示例: 若投资者在2022年5月买入1000股,2023年3月又买入500股,2023年6月卖出800股,则优先卖出2022年5月买入的800股,剩余200股(2022年买入)和500股(2023年买入)继续留存。
这样的话,如果频繁波段,可能导致所有持仓的持有时间都非常短,将直接影响股息的红利税(按照持股时长征收):
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1个月至1年:税负10%
1个月以内:税负20%
按照一些收息股5%的预期,假如收到20%的税,将直接导致1%的损失!我看了一下自己账户中陕煤的交割单,1965/19652,刚好10%。
我思考应对方式:
一、多账户分隔。在某个特定账户中波段操作,但这样将极大限制波段操作的灵活性。
二、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分隔。
规定1:普通账户与信用账户之间的担保品划转视同连续持股,不影响原有持股期限。
规定2:普通账户与信用账户属于不同的账户体系,资金和证券划转需通过担保品划转操作,两者在交易记录、持仓管理上完全独立。因此,同一股票在不同账户的买入和卖出时间分别计算,不合并或延续。
这样,就可以将仓位适当分配在两个账户,比如,把收息的主体放在信用区,把波段的主体放在普通区。这样,假如有好的机会,在信用账户还能紧急融资。而波段操作,主要就在普通账户进行。
另外,信用账户的担保品划转(包括股票划出)通常采用先进先出(FIFO)原则,即优先划出最早买入的股票。这一规则与普通账户的持股时间计算逻辑一致。也就是说,尽量别频繁划转,老股票是最先被划走的。
港股通不管时长,都要收28%的税,所以不用特别处理。
如果既要波段降本,又想像散户乙那样靠主要股息获得现金流,就必须采取措施,节省每年股息的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