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避免本文误导大家,首先声明:在面向对象语言中探讨这些没有太大的意义,但是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NET语言特性。本文以C#为例,会涉及.NET中的克隆(浅复制)。 关于这个讨论,是由合作开发引起的。当时在DBHelper层里使用了new关键字创建一个数据库表对象(DataTable),而我在数据访问层(DAL)接收数据库表对象时没有加关键字new,只是声明了一个类型为DataTable的“对象变量”:DataTable dt;而没有这样声明:DataTable dt = new DataTable();究竟这样写对不对呢? 废话不多说,直接说原理:地球人都知道,要想实例化一个对象,必须用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2-01-19 21:29
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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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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