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下的变量规则

1、变量名可以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但是不能以数字开头;

2、变量在命名时,默认情况下为字符型;

3、为变量赋值时,等号两边不能有空格;

4、如果要增加变量的值,可以进行变量的叠加,不过需要将变量用双引号包含,如:“$name”;

5、将命令的输出作为变量的值时 ,应将命令用$()包含,或者用反引号包含;

 

posted @ 2018-12-15 01:03  何雪原  阅读(335)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