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大话设计模式--其一

简单工厂模式
紧耦合 松耦合
简单工厂模式
用一个单独的类来做创造实例的过程
面向对象编程,不是类越多越好,类的划分是为了封装,分类的基础是抽象,具有相同属性和功能的对象的抽象集合才是类
最大的优点在于工厂类中包含了必要的逻辑判断,根据客户端的选择条件动态实例化相关的类,对于客户端来说,去除了与具体产品的依赖
缺点:违背开发-封闭原则。优点:保持了封装对象创建过程
UML
矩形框
表示一个类
分三层:第一层显示类的名称,抽象类用斜体表示;第二层类的特性:字段、属性;第三层类的操作:方法、行为
前面的符号:+ 表示public,- 表示 privae,# 表示 protected


接口图

第一种
顶端有 <<interface》>
第一行:接口名称
第二行:接口方法


第二种
棒棒糖表示法
圆圈旁为接口名字,接口方法在类中实现


继承关系
用空心三角形+实线表示


实现接口
用空心三角形+虚线表示


关联关系
当一个类“知道”另一个类时
用实线箭头表示


聚合关系
表示一个弱的“拥有”关系,体现的是A对象可以包含B对象,但B对象不是A对象的一部分
用空心的菱形+实线箭头表示


合成(组合)关系
是一种强的“拥有”关系,体现了严格的部分和整体的关系,部分和整体的生命周期一样
用实心的菱形+实线箭头表示


 上图连线两端分别有数字1和2,称为基数,即这一端的类可以有几个实例,无数个实例用“n”表示

 关联关系、聚合关系也有基数

依赖关系
用虚线箭头表示


策略模式
定义
定了了算法家族,分别封装起来,让它们之间可以互相替换,此策略让算法的变化,不会影响到使用算法的客户

解析
策略模式是一种定义一系列算法的方法,完成的都是相同的工作,只是实现不同,可以以相同的方式调用所有的算法,减少了各种算法类与使用算法类之间的耦合
如上图的Strategy类层次为Context定义了一系列的可供重用的算法或行为。继承有助于析取出这些算法中的公共功能
简化了单元测试,因为每个算法都有自己的类,可以通过自己的接口单独测试
当不同的行为堆砌在一个类中时,就很难避免使用条件语句来选择合适的行为。将这些行为封装在一个个独立的Strategu类中,可以在使用这些行为的类中消除条件语句
策略模式就是用来封装算法的,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可以用它来封装几乎任何类型的规则,只要在分析过程中听到需要在不同时间应用不同的业务规则,就可以考虑使用策略模式处理这种变化的可能性
在基本的策略模式中,选择所用具体实现的职责有客户端对象承担,并转给策略模式的Context对象
任何需求的变更都是需要成本的
单一职责原则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
面向对象的设计其实就是希望做到代码的责任分解
开放–封闭原则
定义
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对于扩展时开放的,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怎样的设计才能面对需求的改变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的版本呢?开放-封闭给我们答案
何时应对变化
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等到变化发生时立即采取行动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我们希望的是在开发工作展开不久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所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开发-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率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依赖倒转原则
定义
A.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依赖倒转其实可以说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用哪种语言来编写程序不重要,如果编写时考虑的都是如何针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与抽象类或者接口,那就是面向对象的设计,反之那就是过程化的设计了
里氏代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出现的行为没有变化
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由于子类型的可替换性才使得使用父类类型的模块在无需修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

posted @ 2021-11-03 20:35  巩云龙  阅读(3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