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思维上的根本差异 以PIPL(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代表的国内法规,是以“数据”、“资产”为主体、符合监管的要求,评估「资产」风险,是否合规,【风险 × 资产 × 影响】; 而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是围绕以“数据主体”为保护对象,评估如果数据泄露对他们权利的影响,评估「权益」风险,是否合理,【 阅读全文
posted @ 2026-01-19 20:16 Momoko-X 阅读(8) 评论(0) 推荐(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