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高级程序设计第三版——变量、作用域和内存问题

JavaScript变量:

由于JavaScript变量松散类型的本质,决定了它只是在特定时间用于保存特定值的一个名字而已。由于不存在定义某个变量必须要保存何种数据类型值的规则,变量的值及其数据类型可以在脚本的生命周期内改变。

 

基本类型和引用类型的值:

ECMAScript变量可能包含两种不同数据类型的值:

1、基本类型值,指的是简单的数据段,如undefined、Null、Boolean、Number和String。这五种基本数据类型是按值访问的,因为可以操作保存在变量中的实际的值;

2、引用类型值,指的是那些可能由多个值构成的对象,是保存在内存中的对象。因为JavaScript不允许直接访问内存中的位置,所以就是说不能直接操作对象的内存空间。在操作对象时,实际上是操作对象的引用而不是实际的对象,为此,引用类型的值是按引用访问的。

 

动态的属性:

对于引用类型的值,我们可以为其添加属性和方法,也可以改变和删除其属性和方法,如:

 

 我们不能给基本类型的值添加属性,尽管这样做不会导致任何错误,如:

 

 复制变量值:

除了保存的方式不同之外,在从一个变量向另一个变量复制基本类型值和引用类型值时,也存在不同。

 

如果从一个变量向另一个变量复制基本类型的值,会在变量对象上创建一个新值,然后把该值复制到为新变量分配的位置上,如:

此时,num1中保存的值是5.当使用num1的值来初始化num2时,num2中也保存了值5.但是num2的5与num1中的5是完全独立的,该值只是num1中5的一个副本。此后,这两个变量可以参与任何操作而不会相互影响,如下图:

 

 当从一个变量向另一个变量复制引用类型的值时,同样也会将存储在变量对象中的值复制一份放到位新变量分配的空间中。不同的是,这个值的副本实际上是一个指针,而这个指针指向存储在堆中的一个对象。复制操作结束后,两个变量实际上将引用同一个对象。因此,改变其中一个变量,就会影响另一个变量,如:

首先,变量obj1保存了一个对象的新实例,然后,这个值被复制到了obj2中。换句话说,obj1和obj2都指向同一个对象。这样,当为obj1添加name属性后,而已obj2来访问这个属性,因为这两个变量引用的都是同一个对象,如:

 

 

 传递参数:

ECMAScript中所有函数的参数都是按值传递的,也就是说,把函数外部的值复制给函数内部的参数,就和把值从一个变量复制到另一个变量一样。

 

在向参数传递基本类型的值时,被传递的值会被复制给一个局部变量;在向参数传递引用类型值的时候,会把这个值在内存中地址复制给一个局部变量,因此这个局部变量的变化会反映在函数的外部,如:

假如num是按引用传递的话,那么变量count的值也将变成30,从而反映函数内部的修改。当然,使用数值等基本类型值来说明按值传递比较简单,但是如果使用对象,那问题就不怎么好理解了,如:

在这个函数内部,obj和person引用的是同一个对象。换句话说,即使这个对象是按值传递的,obj也会按引用来访问同一个对象。

 

证明对象按值传递:

假如person是按引用传递的,那么person就会自动被修改为指向其name属性值为“Greg”的新对象。

 

 

检测类型:

typeof操作符是确定一个变量是字符串、数值】布尔值,还是undefined的最佳工具,检测案例:

在检测引用类型的值时,instanceof操作符最为合适。如果变量是给定引用类型的实例,那么instanceof操作符就会返回true,如:

 

执行环境及作用域:

执行环境定义了变量或函数有权访问的其他数据,决定了它们各自的行为。每个执行环境都有一个与之关联的变量对象,环境中定义的所有变量和函数都保存在这个对象中。

 

全局执行环境:是最外围的一个执行环境,在web浏览器中,全局执行环境被认为是window对象,因此所有全局变量和函数都是作为window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创建的。全局执行环境的变量对象始终都是作用域链中的最后一个对象。

 

每个函数都有自己的执行环境,当执行流进入一个函数时,函数的环境就会被推入一个环境栈中。而在函数执行之后,栈将其环境弹出,把控制权返回给之前的执行环境。当代码在一个环境中执行时,会创建变量对象的一个作用域链。作用域链的用途,是保证对执行环境有权访问的所有变量和函数的有序访问。

 

 

延长作用域链:

 有些语句可以在作用域链的前端临时增加一个变量对象,该变量对象会在代码执行后被移除。当执行流进入下列任何一个语句时,作用域链就会的到加长:

1、with语句:将指定的对象添加到作用域链中,如:

2、try-catch语句的catch块:会创建一个新的变量对象。

 

 

小节:

 

 

 

 

posted @ 2017-04-18 16:26  Z皓  阅读(303)  评论(1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