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被人忽悠。

所以定一条原则。

忽悠第一次。 可以原谅。

忽悠第二次,最上不说。心里原谅。

忽悠第三次,不说闲话, 若有利益,可原谅。

忽悠第四次,同第三次

忽悠第五次,同第四次

忽悠第六次,则基本没有合作的必要。  放弃了。  除非有特殊情况。  不再搭理了。当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