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夏总甲 不算楔子,全书的起点是在山东兖州府汶上县薛家集,这里出现了作者第一个着力讽刺的人物:夏总甲。 两只红眼边,一副铁锅脸,几根黄胡子,歪戴著瓦楞帽,身上青布衣服就如油篓一般,手里拿著一根赶驴的鞭子。 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颁布邻保检察法,简称总甲制。其法:令各州县所属的乡村,十家置一甲 阅读全文
posted @ 2021-08-16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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