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书里提到的“挂多个类,使用类的组合”的一些补充

  很多朋友喜欢我提到的“类的组合”的方式,给了很高的评价。也有些朋友对使用类的组合,有一些疑问,觉得“有时候挂了七八个类,这样好吗?”。其实,我只是给出了一种选择,使用原子类的组合还是重新取一个class名,要试情况而定的,有利于维护才是目的,“原子类的组合”只是多一个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

  我更详细地说明一下我个人在工作中是如何权衡是否使用“原子类的组合”的吧:

1)如果某个容器是批量的,一次改一批,比如 xxx li{bold},我就会直接用xxx li{}这样的选择符,而不会在每个li上去加一个fb,因为是批量修改,所以用前者的方式更合适,后者不利于维护;

 

2)如果某个容器有很多特性,已经为它取了一个class或id了,我就直接用它的class或id做为选择器,在css里设置样式,而不会再给他多挂一个class了。因为多class的其中一个好处是,不用为某个常用功能而去为一个容器重新考虑命名。

 

3)如果某个容器的样式是通用样式的组合,比如fb red underline等等多个基本样式组合而成,我会先判断一下,这样的组合样式是否经常出现,如果经常出现,我就会在common那一层定一个“组件”级的类,然后,哪儿需要,只需挂这个组件名,而不是挂多个原子类。

 

4)如果这个容器的样式多达数个,但其实重用度又不高,达不到组件级,那我会权衡挂的class的个数,如果个数越过4个,我会忍受不了,不采用多个原子类的方式,而是重新命名一个特定class了。


posted on 2012-03-13 10:55  真阿当  阅读(81)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