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异地人才引进户口办理程序

凡在成都高新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满足下列入户条件之一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在高新区直接办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联系函》。凭联系函可按以下顺序办理入户合法固定住所原籍、配偶、父母或子女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亲友处。
入户条件
1、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具体办理程序为:

一、档案审查
办理地点天府大道北段18号5楼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85184900
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与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签定的《人事代理手册》
2、经用人单位盖章的《成都高新区调流动人员登记表》直接点击下载表格一式两份
3、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办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联系函》
办理地点天府大道北段18号10楼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85155593
所需材料
1、经用人单位、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盖章的《成都高新区调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聘用劳动合同。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
备注
1、如系解决夫妻分居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成都市职工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配偶需随迁又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另需提供无职业证明或失业证或待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独子证、出生证或其他证明。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单独报批办理。
5、调入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另需提供原工作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或当地县及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三、办理准迁证
办理地点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85138005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原件公安分局领取。
2、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需提交
⑴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配偶系无职业的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配偶系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并出具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posted @ 2012-12-19 17:01  Care健康  阅读(1146)  评论(4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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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ber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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