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
多维度认识家族信托
监管眼里的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金额要求,受益人应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不得为惟一受益人结构性要求。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和资产管理属性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避免假信托。
信托的功能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多维度认识家族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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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是一个境外的成熟产品,也是中国家族信托发展未来的目标
境外家族信托是一个成熟的产品,这种成熟与被认可,主要源于几个原因: 1. 成熟的法律制度。这方面中国还在提升中,特别是税法角度 2. 市场化的供应商:律师事务所、税务顾问、财富顾问 3. 定制化安排,可以达成多种目标: - 持股平台,避免分散持股,避免家庭内斗 - Trust Baby,保障家庭后代,第二代不行,第三代也能体面生活 - 管理权与受益权分立,保障有能力的专业人士管理 -
家族信托是一个能替代传统(不愉快)传承模式的新模式
传统赠予存在资产失控的可能性,家族信托不会有资产时空的情况,家族信托对比传统赠与更靠谱。 -
通俗化地去理解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本质是一种给钱的方式 家族信托是可控制节奏的给钱方式 家族信托是超越人的生命周期的给钱方式 家族信托是具备税收筹划功能的给钱方式 -
家族信托是兼顾传承功能与理财功能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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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是一个可以扩展的法律工具
上升期企业家的规划安排
1. 保险与信托,都是相对容易管理、不会产生权属争议(但是房产就不是了)
2. 医疗保险,并不仅仅是转移支付的问题,更是体系化地丰富医疗资源的主要方式
3. 对于未成年的孩子,保险金信托是一个杜绝了道德风险的保障型安排
4. 上升期的客户:做家族信托的顾虑是:可能占用太多的现金资产?保险金信托比较好,并且有较高杠杆
5. 如果设立信托,需要设计成Standby状态,真需要现金了,短期以有现金流回来
6. 家族信托:从债务隔离角度,可能太太去设立更好,但是需要夫妻之间的信任。
保险金信托的优势:
1. 不占用大额的既有资金,年交保费模式
2. 杠杆功能,以防万一;
3. 设立了信托,可以追加现金进去;
4. 比保险更保险,解决了后端钱的管理与分配的问题:
- 为小朋友管理,避免监护人挪用
- 按需管理,老人与小孩根据需要分配
如何面对客户常见问题
如何筛选客户
粗糙选择法:凡是在本行长期稳定有1000万以上的客户,都是值得营销的客户
女性客户比男性客户更容易考虑设立家族信托:女性客户的危机感Vs男企业家的幸存偏差(认为自己都能趟过去)
精细营销法:
- 客户画像与典型案例相似
- 客户家庭事项:典型的例如子女结婚、家里添丁等
- 复杂的家庭环境:再婚家庭
营销客户中的常见地误区
一步到位模式: 不宜向客户介绍过多的功能,一个客户家庭,主动介绍一个功能即可
规模一步到位: 建议客户从3-5千万开始设立,然后追加资金+丰富功能
资产-体化: 建议先资金;通常不接受没有资金只有股权房产的
委托人
1.谁可以作委托人?
有钱的
2.夫妻两人中,谁作委托人有区别吗?
有区别,谁做委托人谁权力大
3.超越委托人的生命周期的信托的规划
做得更加细节
4.委托人外籍,是否存在影响?
对本国报税有影响,对中国没有影响
5.代持人作为委托人:资产来源问题
设置监察人方式
受益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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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的,是否可以明确为受益人?
可以 -
婚外生子问题
可以 -
单身的非婚生子
可以 -
受益人的继承问题
收益人确定规则 -
受益人为外籍
没有影响,做出盖章意见需要本国律师 -
受益权设置的考量因素
1. 年龄 2. 婚姻 3. 健康 4. 其他用钱的可能性 -
要不要设立监察人/保护人
原则上不建议客户马上聘用监察人;只有受益人特别小时,才有必要 选择问题:聘用专业人士 VS 聘用家人,各有利弊 不要找资产太悬殊的 -
什么时候需要/建议外部律师介入
1. 家庭特别复杂,需要特别个性化设计信托结构与受益人计划的 2. 对信托的法律基础,存在疑虑,但又想设立信托的 3. 有客观理由提供配偶同意函困难的,需要律师介入判断的 4. 明确追求债务隔离功能,未来可能有或者已经有债务诉讼等的 5. 财产来源不清晰,KYC困难,需要律师协助明确的
境内外信托的综合安排
| 比较项目 | 境内信托 | 境外信托 | |
|---|---|---|---|
| 1 | 法律环境 | 《信托法》、《合同法》 | 所在地的法律,常用的有香港、新加坡、泽西等 |
| 2 | 信托受托人 | 受银保监会监管的68家机构为主,个人不靠谱 | 银行系信托与独立信托公司为主 |
| 3 | 信托的控制人 | 设立人为主;设立人去世之后需要信托文件约定 | 保护人,也可以由家族办公室作为保护人来管理 |
| 4 | 资产管理模式 | 信托公司管理为主 | 信托公司不管理为常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 |
| 5 | 复杂程度 | 资产层面简单,受益分配方面需要专业设计 | 涉及到外汇、税务等,需要全程由专业人士协助 |
| 6 | 适用资产 | 境内的资产,保障境内的家人 | 境外的资产,保障境外生活的家人为主 |
进一步认识中国的家族信托
谁来穿透和挑战家族信托
1. 配偶 --- 共有人的身份,配偶同意函的模式
2. 债权人 --- 信托法第12条
3. 税务机构 --- 刻意逃税
4. 受益人 --- 受托人滥用权力
配偶同意函
1. 原则上是必须要有配偶同意函的
2. 年金的保险金信托,可能有个漏洞
3. 特定情况下不需要配偶同意函
- 能明确是个人财产的,一般需要律师出意见;
- 给非婚生子的抚养费,一般额度有限,不能滥用
债务隔离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要点:
1. 时间点∶设立信托之时
2. 保险与信托在债务隔离中的不同之处
3. 如何面对诉讼风险:需要律师与公证员协同固定证据
家族信托中税的问题
1. 信托的税≠家族信托的税,前者主要是资产管理中增值税
2.家族信托的税,通常是指:
①委托人放入资产的税:金融资产放入没有税,不动产与股权放入有税
②受益人获得分配的税:与税务居民相关
3. 家族信托的遗产税筹划
家族信托的遗产税筹划
1. 现阶段,中国没有遗产税。但是从中长期来看,是个极大概率事项
2. 遗产税筹划的模式:化整为零模式。举例:张总有8000万财产,3000万是金融资产,5000万其他资产。
① 设立3000万家族信托:那么5000万部分税率降低;3000万部分可以更低
② 不设立家族信托:都按8000万来纳税
3. 保险金信托:可能形成遗产税筹划的逆向选择,可能需要考虑是否风险提醒
4. 结论:单纯的寿险,通常才是遗产税筹划的首选工具,所以,保险、信托,一个不能少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