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众包
新闻
博问
闪存
赞助商
HarmonyOS
Chat2DB
所有博客
当前博客
我的博客
我的园子
账号设置
会员中心
简洁模式
...
退出登录
注册
登录
LeeFire
博客园
首页
新随笔
联系
订阅
管理
2018年11月10日
Effective Java 第三版读书笔记——条款6:避免创建不必要的对象
摘要: 通常来讲,重用一个对象比创建一个功能相同的对象更加合适。重用速度更快,并且更接近现代的代码风格。如果对象是不可变的(条款 17),它总是可以被重用。 考虑一个极端的例子: 这个语句每次执行时都会创建一个新的 String 实例,而这些实例的创建都是不必要的。如果这种用法发生在循环或者频繁调用的方法中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11-10 16:22 LeeFire
阅读(194)
评论(0)
推荐(0)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