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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7-02-05 20:36
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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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抽象类: 抽象类遵循的原则: (1)abstract关键字只能修饰类和方法,不能修饰字段。 (2)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无法使用new关键字创建对象实例),只能被继承。 (3)抽象类可以包含属性,方法,构造方法,初始化块,内部类,枚举类,和普通类一样,普通方法一定要实现,变量可以初始化或不初始化但不能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2-05 15:33
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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