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 DDL 5.1 创建表 5.1.1 创建的规则 数据库名和表名不能超过30个字符,表名不能超过29个字符 只能包含a-z,A-z,0-9,_共63个字符 同一个MySQL软件下,数据库不能重名,同一个库中,表不能重名,同一个表下,字段不能重名 表名、字段等不能与预留关键字重名,必要时使用着重号“ 阅读全文
posted @ 2021-12-23 21:52 Boerk 阅读(103) 评论(0) 推荐(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