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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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id="container" class="wrap_sty">
- <p class="pra">这是一个段落</p>
- </div>
- <style>
- #container p { color:red }
- div p { color:green }
- p { color:yellow }
- </style>
可见,如果要作用到一个HTML元素的方法有很多,远远不止这些。那么如果一个元素被应用了很多同样的样式,最终会显式到哪一个样式呢?CSS对于多个选择器的优先性使用了一个叫做特殊性的方式。
CSS特殊性
选择器的特殊性分为4个等级,a b c d,从左到右,越左边的越优先, 如果一个选择器规则有多个相同类型选择器,则+1。
如果是HTML内样式,那么特殊性最优先,a=1
id选择器的特殊性是b,
类选择器、伪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为c
标签选择器、伪元素选择器为d
先来说说一些选择器类型:
1.id选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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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yid { ... }
2.类选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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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yclass { ... }
3.标签选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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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 ... }
4.属性选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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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ytitle"] { ... }
由于大多数文档例如W3CSCHOOL可能并没有详细说明,或许不少人认为属性选择器是这样的 div[title="mytitle"] 或#id[title="mytitle"]等等,这样是属性选择器,严格来说,这样的并非单纯的属性选择器,而是由id选择器、标签选择器等等和属性选择共同组成的。
5.伪类选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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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over { ... }
常见的伪类选择器有:
链接伪类,:link, :visited,用于锚元素。
动态伪类,:hover,:focus,:active,用于任何选择。
6.伪元素选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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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fter { ... }
- p::before { ... }
伪元素和伪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之所以称之为伪元素,因为其确实可以生成一个虚拟的HTML元素,只不过伪元素无法被DOM获取到。
伪元素的应用有很多,最常见的比如::after清除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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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l>
- <li>A</li>
- <li>B</li>
- </ul>
- <style>
- li { float:left }
- ul::after { content: ""; display: block; clear: both }
- </style>
CSS特殊性示例
下面是一些CSS选择器的特殊性示例:
|
选择器 |
特殊性 |
以10为基数的特殊性 |
|
style="color: red" |
1, 0, 0, 0 |
1000 |
|
#id {} |
0, 1, 0, 0 |
100 |
|
#id #aid |
0, 2, 0, 0 |
200 |
|
.sty {} |
0, 0, 1, 0 |
10 |
|
.sty p[title=""] {} |
0, 0, 2, 0 |
20 |
|
p:hover {} |
0, 0, 1, 0 |
10 |
|
p {} |
0, 0, 0, 1 |
1 |
|
ul::after {} |
0, 0, 0, 1 |
1 |
|
div p {} |
0, 0, 0, 2 |
2 |
如果两个规则的特殊性相同,那么后定义的会覆盖先定义的。
CSS重要性
CSS中还有一种东西可以无视特殊性,那就是!important,使用此标记的CSS属性总是最优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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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 { color: red }
- .class { color: yellow !important }
第二个样式会优先于第一个样式,即使id选择器的特殊性高于类选择器。
如果两个属性都有 !important 那么由特殊性来决定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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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 { color: red !important }
- .class { color: yellow !important }
结果是第一个样式优先于第二个样式。
IE6对 !important 的支持并不完全,在IE6中,如果一个选择器中先定义了 !important 属性,后面又定义了一个同样的不带 !important 的属性,那么!important 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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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
- color: yellow !important;
- color: red;
- }
在IE6中,可就没办法黄了,还是见点血吧!
IE6/7还可以在 !important 后面加点料,也不会失去味道,但是建议别这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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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
- color: yellow !important you are dead; /* IE6/7依然有效 */
Position的常见四个属性值:
Relative,absolute,fixed,static。一般都要配合”left”,”top”,”right”以及”bottom”属于使用。
1)Static:
默认位置,设置为static的元素,它始终会处于页面流给予的位置(static元素会忽略,任何top,bottom,left或right声明)。一般不常用。
2) relative:
位置被设置为realation的元素,可将其移至相对于其正常位置的地方,意思就是如果设置了relation值,那么,它偏移的top,right,bottom,left的值都以它原来的位置为基准偏移,而不管其他元素会怎么样。注意relative 移动后的元素在原来的位置任然占据空间。
3)absolute:
位置设置为absolute的元素,可定位于相对于包含它的元素的指定坐标。意思就是如果它的父容器设置了position属性,并且position的属性值为absolute或者relative,那么就会依据
容器进行偏移,如果其父容器没有设置posiltion属性,那么偏移是以body为依据,注意设置absolute属性的元素在标准中不占位置。
4)FIxed:
位置被设置为fixed的元素,可定位于相对于浏览器窗口的指定坐标。不论窗口滚动与否,元素都会留在那个位置。它始终是以body为依据的。注意设置fixed属性的元素在准准流中不占位置。
标准流:一行一个吧,从左侧边界开始放置
浮动带来一个现象,盒子并排放置->脱离标准流,成为浮动流->不占界面位置
Float:left/right/none(默认值)
Left:找父元素的左边界停靠
Right:找父元素的右边界停靠
none:保持原有的位置 标准流
每一个并排的盒子身上都要加浮动属性
影响:

脱离标准流,成为浮动流->不占界面位置--->导致其他盒子向上移动
父盒子的高度塌陷:父盒子高度本来是由子元素撑开的,父元素的高度计算是从内容的高度得来的,现在由于浮动元素不占位置,所以子元素高度无法计算,父盒子的高度就塌陷了。
清除浮动的影响
现象:
- 给父盒子定高height
缺点:不实际,实际中就有时候高度就是auto
- 给父元素加overflow:hidden属性
触发BFC规则()
处于BFC规则的盒子 其外元素不会影响到它,它内部的元素也不会影响其外的盒子
BFC规则说:只要是BFC盒子内部子元素浮动了,则父盒子会计算浮动子元素的高度
缺点:会隐藏掉故意溢出的元素

- css中属性 空标签清除浮动的影响
空标签法 清除浮动影响 放置在所有浮动子元素之后
清除浮动影响的元素必须是块元素
缺点:增加了无用(没有用户展示数据)空标签 导致文档树变大,结构沉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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