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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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电工信战争

Posted on 2009-12-09 15:54 旁观者 阅读(7163) 评论(7) 编辑 收藏

郑昀@玩聚SR 20091209

他们已经恶斗很多年。

一、手机电视标准战

战斗白热化阶段:北京奥运期间。

广电旗下的DAB和CMMB标准,缠斗工信部旗下主推的T-MMB标准。T-MMB标准最终成为推荐国标,但实际上广电根本无视这个推荐国标,继续推CMMB。

战斗结果:难分胜负。

 

二、视频网站办证第一战

战斗白热化阶段:2008年4月。

08年4月,广电开始整顿当时如日中天的各大视频网站,虽然后者隶属工信部管理。没有视听许可证牌照,随时都会掉脑袋。有意思的是,国内视频网站“三巨头”的优酷、酷6和土豆,都不在第一批牌照内。

武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战斗结果:广电胜。

 

三、互联网电视狙击战

广电一纸通知宣布IPTV相关业务违法,要求提供互联网电视业务者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电视』应声倒地。

背景新闻:『2009年8月14日,广电总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刚出,随即被坊间解读为广电总局针对IPTV相关业务的“封杀令”,正在轰轰烈烈推广的互联网电视也将面临新的打击。

《通知》重申,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需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应当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及《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此《通知》如同“封杀令”,打击对象不仅是互联网企业,还包括现在正在力推互联网电视的家电企业,如TCL、创维、海信、海尔、三星等厂家。而且,对于电信系统的IPTV业务,也是一次“再度打击”。』

武器:《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战斗结果:广电胜。

 

四、手机色情战

2009年11月,广电系炮轰移动运营商涉黄,移动所有高层出动,封机房的封机房,拔网线的拔网线。

武器:央视。

战斗结果:广电胜,工信部惨败。

 

五、视听许可证BT第二战

2009年12月,中国大陆的BT资源站系列网站几乎全部被关闭。

背景新闻:『“我们没有广电总局的《视听服务许可证》,我了解到广电总局给工信部下了文件,所以注销了我们的网站备案号。网站没有备案号就不能提供服务。”BTChina创始人黄希威在沉默两天后昨日对外表示。』

武器:视听服务许可证。

战斗结果:广电胜。

Battle Ready

 

战斗还在继续。广电四胜一平。

郑昀 北京报道

敬请期待。

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491/4169652375_ac7296bb5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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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楼主]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9-12-09 17:58 by 旁观者      
借用一位网友的话: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国新办和文化部的围攻下,内地互联网管理上,工信部可以洗洗睡了。

#2楼  回复 引用   

2009-12-10 16:56 by 江河日下[未注册用户]
广电总局已经沦为一股反人性、反科技、反市场的势力了。

#3楼  回复 引用   

2009-12-10 17:27 by zzbird[未注册用户]
毫无悬念的战斗,ccav能代表人民,你行吗?

#4楼  回复 引用   

2009-12-14 12:30 by hougoo[未注册用户]
这个问题不必讨论,看看即可
要讨论也请私下讨论

#5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9-12-14 13:02 by meteormatt      
唉.互联网也多出了"广电总局"这个程咬金了.

#6楼[楼主]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9-12-14 19:09 by 旁观者      
@hougoo
过界的讨论都已删除。

#7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11-07-15 11:23 by 梧桐栖凤      
抛开广电的阴谋,管一管网络视频,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工信部独自发展,是很危险的,互相制约,均衡发展,才是王道!
当然,多部门达成协议,伤害人民,那是最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