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量与常量定义

1.变量:

  ①格式:

    var 变量名 变量类型

    例如:

      var s string

 

  ②赋值:

    先定义再赋值:

      var s string

      s = “hello world”

    直接赋值让编译器推断变量类型:

      var s = “hello world”

    还有一种快捷方式:(注:这种方式只能用在函数内部)

      s := “hello world”

      让编译器推断变量类型

 

  ③变量是不可以强制类型转化的,例如int类型不可以强制转化为string

2.变量命名:

  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后面可以跟字母,数字,或者下划线

3.变量作用域:

  全局变量:

    定义在main函数之外,包内所有函数都可以访问。

  局部变量:

    定义在函数体内部,只能当前函数进行访问。

4.常量:

  const a int = 1

  常量必须有初始值

  常量无法改变

  常量必须明确类型,因为常量在编译期就要确认

5.多变量,多常量定义:

  和导包一样:

    var (

      a int = 1

      b string = “hello world”

      C bool = false

    )

  常量类似。

posted @ 2018-05-04 21:26  勿忘初心0924  阅读(917)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