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js的学习谈谈学习方法

     对于做B/S架构的朋友来说,或多或少的要懂点js脚本,起码能看懂。如果是纯做系统开发,可能忽略。就拿我自己来说,在学校学习以及正式去企业工作前,我都只会学习C#语言(学校教C,C++),很少会系统去学javascript,这些知识都是在工作中慢慢学来的。

     记的在07年年初的时候,项目组觉的有必要在网站上应用ajax,就是传说中的那种无刷新效果,项目经理还算厚道,不知从哪找来一个源码,非常耐心的给我们演示一次效果,当时我们都被雷住了,觉的特别神奇。后来一看要在页面上应用javascript脚本,我一看就晕了,因为从来没有学过那些语言,还好有C#的基础,勉强能猜出大概的意思来,但像document.getElementById这类语言就无能为力了,因为是javascript特有的语法。可以说我学习javascript就是通过这样一个一个具体的实例来学习javascript,哪个语法不会了,上网查一下。从来不会把javascript从头认真学一次。说白了就是临阵磨枪的做法。

   本人是自考出生,往往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自考生的动手能力要比理论知识要强不少。也说是人们常说的,会做不会说。说的也有点道理。我们比较关注结果,比如在一个方法中我们要应用到数组,我就只去学方法中应用到的数组知识(至于它还有哪些其它功能,我不做研究,一嫌麻烦,二怕学了用不上)。对于数组的应用,我比较常用的知识有以下两点:
   1:创建一个数组,可能有以下几个方式:
      1):var list=[1,2,3];
      2): var list=Array(1,2,3);
      3): var list=new Array(1,2,3);
   2:如何读取一个数组的个数
      list.length
   上面两个是比较常见的,而我并不会去学习Array的其它知识(因为在应用中不常见的内容我觉的是不重要的),如果下次不会了再去网上查资料,后来经过无数次的小需求经验,才知道它还有以下几个比较重要的方法:
    1):push和pop在数组的末尾进行操作,使得数组可以作为一个栈来使用。
    2):shift和unshift在数组的首部进行操作。

    3):slice(start, end)用来取得原始数组的子数组。

     我以前的学习方法就是严格根据实际需求来,用到多少我学多少,并不会把那一方面的知识系统去梳理下,只能是等下次不会时,查询资料的方式再补充。所以导致一个问题,做了两年多的开发工作,如果有人问我是否会javascript,我会理直气壮的说:会!而且是精通,因为也用js实现过不少功能需求。但随便问几个我可能没接触过的东西,我就呆了,一问三不知。所了为了补充我的理论知识,我选择改变学习方法,当接触到新知识时,并不局限于当时用到的一小部分知识,而是会去系统的学习这一块相关知识,哪怕一时用不上。例如我学会单例模式,我并不会就些放弃,我会把其它的模式一起学习下,这样才说的上了解了设计模式,不会成为井底之蛙。

    下面我再继续说了javascript中我们平时比较容易忽视的地方:

   第一:arguments。在一个function内部可以调用arguments对象,它表示调用function的实际参数个数,这个在C#中也是没有。它和数组一样有一个length属性,也可以通过[索引]的方式来访问参数对象,但它并不属于数组,因为它并不包含push ,pop,shift等方法。因为argumemts的prototype为Object,而数组的prototype是Array。

   示例:
Code

    第二:javascript中是否和C#一样具有方法重载的概念呢?从第二点和示例片断:

functionTest();              // 结果是 "没有参数"
 functionTest("1");           // 结果是 "1"
 functionTest("1""2");      // 结果是 " 12"

    这是不是方法重载呢?其实并不是,因为它们最后调用的都是functionTest这个方法,并不存在多个方法签名相同,但参数不同的方法。后面的新方法会覆盖前面旧的方法。既然不是方法重载,那为什么会有这种写法呢?因为这样可以根据方法参数的个数不同做不同的业务处理。这也是人们常说的:使用 arguments 模拟重载

    第三:javascript中的继承。在C#中的继承是通过类来实现的,但在javascrpt中并不存在类(class)的概念,而是通过prototype链来实现继承功能的。

             prototype: 在javascirpt中每个对象都存在一个prototype属性,它指向另外一个对象。由于一个对象 A 的 prototype 指向的是另外一个对象 B,而对象 B 自己的 prototype 又指向另外一个对象 C,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链条,称为 prototype 链。这个链条会不断继续,一直到Object.prototype。Object.prototype对象的 prototype 值为 null,从而使得该链条终止。 状态图如下:

             图例说明:

             1:对象:Person,Man,WoMan

             2:protype:Man.prototype,WoMan.prototype,Person.prototype,Object.prototype。

             3:实例:_Man,_WoMan。

 

             prototype 链在属性查找过程中会起作用。当在一个对象中查找某个特定名称的属性时,会首先检查该对象本身。如果找到的话,就返回该属性的值;如果找不到的话,会检查该对象的 prototype 指向的对象。如此下去直到找到该属性,或是当前对象的 prototype 为 null 。 prototype 链在设置属性的值时并不起作用。当设置一个对象中某个属性的值的时候,如果当前对象中存在这个属性,则更新其值;否则就在当前对象中创建该属性。

            prototype的三种表现情况:

            1):例如创建一个数组:var list=[1,2,3],此时list的prototype指向的是Array.prototype;

            2):如果是用面向对象字面量创建的对象的prototype指向的是Object.prototype,示例如下,此时myObj的prototype指向Object.prototype。

var myObj = {
  funTest : function() {
     alert(
"a");      
  }
 };

           3):用new 操作符来创建对象,它的prototype指向构造器的prototype,此时man的prototype不是指向Man.prototype, 而是指向Person的prototype。同时子类Man可以访问到父类Person的属性sname,实现了继承功能。示例如下:

Code


      总结:js的重要知识点远不止上面几点,在下面的篇章中我还会继续javascript中比较重要的概念,通过这篇文章我希望很多和我一样学习方法不正确的朋友,改变学习方法来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习到最多的知识,接触一个知识点就会把这一面的知识都了解一下,这样下次再遇到类似的问题就会省下不少时间,起码你会知道应该从哪方面下手。

 注:

       文中部分观点引用网络.

posted on 2008-12-07 12:57  min.jiang  阅读(6764)  评论(22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