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博客正处巅峰,MySpace和FaceBook正在疯狂扩张。博客技术先驱blogger.com(后卖给google)创始人埃文·威廉姆斯(Evan Williams)创建的新兴公司Obvious推出了一项奇怪的服务: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通过网页、即时通信软件和手机向全世界发布140个以内的字符——这就是twitter。没有标题、没有Tag,没有在线编辑器(相比博客)、没有复杂的业务逻辑处理,只有140个字符。在博客的基础上,这种大刀阔斧的精简(做减法)提供了更便捷轻松的信息发布与获取方式,体现了与博客的差异,同时带来了低成本的优势,造就了twitter的成功。twit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1-04-27 13:07 白毛 阅读(2492) 评论(5) 推荐(1)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