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股权投资的税务筹划 一般股权转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第390号)规定,企业在—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和股份)买交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苦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而企业在清... 阅读全文
posted @ 2007-08-19 18:22
春申
阅读(502)
评论(0)
推荐(0)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